唐晓华、鲜莉琼、王绍香、李杰、胡博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进行清理,确保耕地合理利用”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对‘一户多宅’现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合法的一律强拆”的建议。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在农村拥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拆除旧房,宅基地复耕。”自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以来,我县新申请宅基地均严格按法律程序审批,建新必拆旧,未新增“一户多宅”现象。现存“一户多宅”均为2020年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涉及主体复杂。后续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成立由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妥善有序对涉及“一户多宅”的老危房逐渐进行拆除,将遗留问题清理为“零”。
二、关于“对‘一户一宅’建设非农设施超占面积进行征税”的建议。我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通告》等现行政策文件,对超占面积建设非农设施等违建超占行为不支持以征税或罚款形式代替处罚。我们将积极向上建议,合理增加山区住房用地面积,并督促指导乡镇、村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并加强动态巡查、执法监管,杜绝农房非农设施超面积现象发生。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