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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9-06 字体: [ ]

何先鹏、杨军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医生空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你们提及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想方设法解决存在的困难。

一、关于建立联合村卫生室的建议

我县不断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每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原则上设置1个政府设办的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乡镇卫生院以及分院所在的行政村(包含农村社区)原则上不再设置村卫生室。根据乡村人口数量、自然地理和交通条件现状,对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目前三川镇已建成全县首个联合村卫生室—石牛松光联合村卫生室。

二、关于巩固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我县编办、卫健、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苍溪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支持乡镇卫生院使用空余事业编制优先聘用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到2025年底,分阶段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逐步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断档问题将有效解决。

三、关于卫生院下派医生的建议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自2023年起实行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暂无固定村医的村卫生室开展村级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派驻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和派驻服务,派驻人员原则上每周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半天,在同一行政村至少连续服务半年。截至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已向村卫生室派驻医务人员64名。

四、关于返聘乡村医生的建议

我县于2022年起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对60岁以上已退出和在岗待退的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出现空缺时,各乡镇按照“乡聘村用”的方式优先安排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采取巡回派驻方式填补空白,确因人员不足或工作需要,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可优先返聘有执业资格、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已退出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返聘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以二代身份证为准)。2024年全县已返聘60岁及以上村医50人。

五、关于加大医学院校毕业生选拔力度的建议

落实“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积极推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工作,2023年招募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并免试注册。今年全县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名,逐渐弥补乡村医生老龄化和不足,防止村医断档。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奉猛,联系电话:0839-5222811。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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