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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代表第55号建议案的答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0-11 字体: [ ]

尊敬的苟兴发等县人大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白驿镇街道无路灯,无公厕的议案》(第55号建议案)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站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街道路灯损坏问题

你们反映的镇区部分街道路灯损坏、影响夜间出行安全的问题,我们深表认同。经核查,该路段路灯管护权限属县级住建部门统筹。为尽快解决群众诉求,一是我镇已于2025年6月11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专题函件,详细说明现状及安全隐患,恳请将该路段路灯维修纳入市政设施改造计划,并申请资金与技术支援。二是寻求社会企业帮助,目前已有一家企业愿意免费更换维修,待雨后天晴,力争早日启动修复工程。后续进展我镇将及时向你们反馈。

二、关于公共厕所短缺问题

针对你们提出的镇区公共厕所不足、群众如厕难问题,经实地调研与统筹规划,我镇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开放改造政府临街公厕:对位于镇政府临街的公共厕所进行开放,包括加强通风照明、提升保洁频次,目前已向公众开放。

2.改造现有设施:已将位于镇中心人流密集区的农贸市场内部公厕纳入改造计划,待上级政策资金到位后,即进行升级改造。

三、下一步工作

我镇将持续跟踪路灯修复进展,全力对接企业加快办理;同步加强对公厕的日常管护,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欢迎你们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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