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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议案办理结果的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10-17 字体: [ ]

侯雪华、彭庭会、李林、周霞、母霞、白艳华、文笃荣、杨丽琼、樊炳秀、陶星池、李勇、龚大军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辽叶沟、清明梁水库两个小(2)型水库纳入病险整治”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立即纳入病险水库整治项目”议案

龙王镇辽叶沟水库、清明梁水库位于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多次进行项目安排,因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而未能实施,在今年7月初申报2026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过程中,我局积极联系乡镇,并由乡镇村组对接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再次对两座水库位置进行核实,经核实,两座水库位于保护区范围但不属于核心区范围,可以进行项目建设,我局已将这两座水库申报纳入2026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待上级项目资金落实后实施。

二、关于“多渠道落实管护经费”议案

(一)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苍府办〔2015〕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应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按照(苍府办〔2015〕8号)文件要求,每年每座水库落实3000-4000元的管护经费,在村级公共运行服务经费中列支。

(二)上级财政每年列支有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根据资金额度,由乡镇积极申报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经县级审核后实施。

(三)省水利厅在2022年出台《四川省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明确了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

感谢您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居 联系电话:0839-5222801。




苍溪县水利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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