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杨力道、杨越、张晓梅、岳薇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苍溪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结合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按照“户分-组集-村收-乡镇(片区)转运”的治理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我县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按照“户分-村集-镇运-县(片区)处置”模式,前端由保洁员通过农户自备的垃圾分类容器、果皮箱、垃圾分类收集点将农村垃圾收集归点,中端通过乡镇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中转,根据各乡镇自身需求采用灵活收运方式,错时进村收运,末端通过片区垃圾转运站运至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无害化处理。2023年以来,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针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推行农户源头的答复
2024年,结合《广元市2024—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实施,我局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片区)处置的方式。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立足于“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引导乡镇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科学配置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推进与分类模式及处理需求相适应的分类转运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乡镇、商合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逐步推进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有机融合,不断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通过指导乡镇建立积分奖励制度,鼓励农户按照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一次四分法)。易腐垃圾单独放桶后倒入沼气发酵或堆肥还田处理;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后送到指定点;可回收垃圾单独存放后自行出售;其他垃圾单独收集后,投放到村内垃圾收集点,由镇转运到中转站,力争实现垃圾清运成本和垃圾终端处理量“双减”。
(二)关于建立分布式处理设施与完善技术保障体系的答复
针对提出的生物降解池、小型焚烧炉、沼气发电等设施,考虑到当前县乡财政压力较大,我县将采取“梯度推进”方式:第一步,优先保障垃圾收集、分类、清运等基础环节落地;第二步,将分布式处理设施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规划(2026-2030),积极申报省级试点项目,争取专项债券、社会资本等资金支持后,先在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开展生物降解池、小型焚烧炉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向全域推广,确保设施建设既符合实际需求,又具备可持续性。
(三)关于创新运营管理机制的答复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我局将持续引导乡镇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贴+农户合理分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收费标准由村民议事会民主协商确定,资金专项用于垃圾清运、分类设施维护等,形成“产生者付费、管理者尽责”的良性机制。
二是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水平。推动各村把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包清扫、包分类、包不乱堆);培育村级环保管护队伍,落实县、乡镇(涉农街道)、村(居)委会监管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从业人员、村庄保洁队伍等培训,严格执行垃圾收运处置技术要求,规范各环节作业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优化收运设施布局,逐步补齐设施短板。同时,督促各乡镇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收费制度和考核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应运尽运。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