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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索 引 号 008479343/2024-0108 关 键 词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09-27
服务对象 苍住建函〔2024〕64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4-09-27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郭荣、陈勇、何波、廖素英、罗俊德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苍溪港华燃气公司合理设置民用天然气首次开通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用户需要来满足群众首次天然气开通时间,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建议

经与港华燃气公司协调沟通,根据云峰镇内集中点居民已基本完成天然气安装,剩余散户居多的情况,首次开通时间调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拨打港华燃气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5225351)进行预约,3日内完成通气。

二、关于“多片区设置天然气安全检查员,并加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是关于“多片区设置天然气安全检查员”的建议。该建议传达给港华燃气公司未采纳,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的规定,港华燃气公司为了便于管理,组建一支16人的入户安检队伍,每两年开展一次入户安检,确保天然气入户安检落到实处。二是关于“加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我局将督促港华燃气公司加大对一线安检人员培训及考核;发现入户安全检查员上班期间饮酒、不接听用户电话的情况可拨打港华燃气公司热线电话(5225351)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必将严肃处理。

三、关于“对首次开启居民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应采取自愿原则”的建议

经核实,港华燃气公司有向客户推荐保险的情况,燃气保险属客户自愿购买,若不需要,客户可直接拒绝。我局要求燃气企业可以推广用户购买燃气保险服务,但不得强制用户购买。

今后,我局将督促燃气公司,一是按照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继续秉持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加大一线员工培训考核力度,严格工作纪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四是欢迎社会各界对燃气公司工作进行监督和关注,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拨打我局热线电话(5757065)进行投诉,我们一定认真严肃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盼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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