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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溪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索 引 号 008478420/2024-037 关 键 词 人大 39号 建议
发布机构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4-10-10
服务对象 苍文广体旅函〔2024〕52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4-10-10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胡博、郭荣、唐晓华、廖素英、赵刚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旅游+”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和市场需求,深度挖掘全县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大文创旅游商品谋划、研发、宣传、销售力度,积极推进文旅融合,培育文旅产业发展新亮点,打造文创品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文创“火起来”、文旅“强起来”,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

一、关于旅游商品开发。作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十分重视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落实专人与涉旅单位对接,就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进行研究,坚持商品既体现苍溪特色又便于携带等原则。例如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围绕红色文化、道教文化开发制作的红军纪念邮册、仰天楼(崇霞宝塔)模型摆件、红军文化礼品袋、红军动漫玩偶和红军娃娃玩偶摆件等;省级非遗项目唤马剪纸将我县旅游资源通过剪纸形式展现出来体现了极高的艺术性;御楼兰毯坊生产的真丝挂毯向中外游客展示了苍溪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景区景点,产品出口多个国家,创收的同时也宣传了我县的旅游资源;雪梨膏、猕猴桃饮品、猕猴桃果脯在各市州超市也有一席之地;岳东手工挂面、龙山沙参、川明参等也深受游客喜爱,丰富的旅游商品对宣传苍溪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旅游商品设计。我县虽有一些代表性的旅游商品,但总体来看,还是存在现有产品开发实用性与艺术性不统一,而且实用性不足、艺术性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游客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更没有针对中小学生、中老年人、青壮年、大学生以及各种职业、生活特点的目标人群进行差异化的研发与设计。

下一步,我们一是按各位代表提出建议,筹备苍溪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精心挑选高质量作品加以利用;二是积极与县美术家协会、省艺术院校相关院系对接交流,力争设计出集艺术性、实用性、独特性于一体的苍溪特色旅游商品。

三、关于与企业合作。旅游商品的生产主体是涉旅企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的职责就是在商品生产出来前,主动与企业交流沟通,确保这些产品提前植入旅游元素。一是主动与县文旅投公司合作,深挖苍溪地域特色,让文旅文创产品更加丰富;二是主动参与到旅游企业商品的开发设计的前期工作中去,从设计环节就给这些商品标注上苍溪特色和苍溪旅游元素。

四、关于政策扶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关于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制定的任务目标、支持举措,积极推进文创产品打造工程,并对积极参与开发具有苍溪特色的旅游产品的文旅企业,视其影响力贡献度给予表彰奖励;二是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多渠道融资,多方位投入,支持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院校、社团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提高我县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培育了御楼兰毯坊、梁公子等一批集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展览展示、集散交易等为一体的骨干企业,在政策的有力扶持下,歧坪手工真丝挂毯系列荣获天府旅游名品称号;闺猕系列饮品获得省级旅游商品大赛银奖;三是谋划包装一批文创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按照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宣传、销售成效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感谢你们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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