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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4-01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我办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3人,有下列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2.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分配和日常管理;

4.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群体的住房困难状况调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查、核准、入住、退出管理,并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改造规划编制、统计上报和补助资金争取工作;

6.负责单位职工优惠购买公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管理;

7.负责住房补充公积金的实施和管理;

8.负责住房类(住房资金、住房补充公积金资金和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管理;

9.负责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牵头做好棚户区57户建设工作;

2.积极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3.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审查、住房救助、补贴发放工作,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

4.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对象审查、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

5.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增值;

6.继续实施好住房补充公积金审查提取工作;

7.加强住房资产管理,确保住房资产增值;

8.完善保障性住房清退机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管理信息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房保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417.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房保障办2017年收入预算41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房保障办2017年支出预算41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50万元,占97.60%;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2.4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7.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含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贴300.00)305.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房保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6.2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调标和新调入5个人员的工资及保险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万元,占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万元,占1.2%;城乡社区支出93.79万元,占22.46%;住房保障支出305.34万元(含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贴300.00万元),占73.1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贴300.00万元)。

公用经费1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皮卡车0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办无公务车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住房保障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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