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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8-22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基本职能是:宣传贯彻《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细则》、《规定》和有关地方性路政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单位的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负责本辖区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电(光)缆埋设、穿跨越公路、平交道口、广告牌的控制、审核、上报许可事宜及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细则》、《规定》和其他有关地方性路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保护公路产权;按规定上交缴纳公路损坏(害)赔(补)偿及罚款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维护路产路权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我所共投入人力近5000人次,近500车次,投入经费近180余万元,清除公路路障近4000次,制止处理侵占、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1500多件,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2项,赔补偿案件22项。

2.狠抓治超,确保道路的完好。今年以来,我所以联合治超为工作重点,狠抓陵江、桥溪超限检测站建设和人员教育管理,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测车辆1700余台次,卸载300余吨,教育150余人次。

3.加大公路安保投入。一是投资30万元,对旅游环线安保工程进行了重建;二是投资45.5万元,对全县范围内施划标线1874.2m2、增设减速带266.5m、凸面镜35个、修复路侧护栏2319m、标志牌160个、钢丝护栏(拉杆)12个。

4.是扶贫工作成效。以购代捐1万,修建了村便民桥护栏。安排了3万元支持村发展核桃产业,组织贫困户到农业园区参观,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我们有效的帮扶,柳溪村群众为我们送来了“精准帮扶助脱贫,修路筑桥颂千秋”的锦旗。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280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24万元,占17.95%;其他收入2299.85万元,占82.05%。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46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4万元,占8.64%;项目支出4218.48万元,占91.3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3.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03.2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3万元,下降80.77%,由于财政拨款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万元,下降4.32%,由于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2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万元,下降4.32%,由于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2452.14万元,占97.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万元,占0.98%;医疗卫生支出10.45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占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48.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等。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104万元,主要用于:安保工程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5.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500人,共计支出4.99万元,接待市交通局检查18批次,230人,共计支出2.42万元;接待县级检查22批次,270人,共计支出2.57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用于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检查及依法查处违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0,546.76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36万元,增长112.17%,主要是购买专用安保材料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反映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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