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服务,为机关职工服务; 会同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和常委会开展的重大活动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协助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为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协助承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办理机关人事工作; 负责人大常委会《公报》、《苍溪人大工作》等内部刊物的编印,严格按公文办理规定,办理机关公文; 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融入脱贫攻坚主战场。二是切实做好重大项目推动的联络协调服务。三是精心做好“三会”和重大活动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人大常委会议题和专题调研。五是全力完成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任务。六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七 是抓好组织人才工作。八是抓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九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是抓好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十一是抓好依法治县工作。十二是抓好维稳信访工作。十三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十四是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人大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人大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县人大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万元,占63%;项目支出311万元,占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75万元,下降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5万元,下降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万元,占8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2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748万元。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3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人大公报、人大网、党建学习、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支出;人大会议:2016年决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两次)、常委会和主任会会议支出;人大监督: 2016年决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支出;代表工作:2016年决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人大信访: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处理各类信访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遗属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 2016年决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干部职工(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300多人,共计支出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省、市、县、乡(镇)来人来客的各类接待,行政运行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来客接待;代表工作6万元,主要用于代表视察和调研;人大监督1万元, 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用于人大开展监督、信访、代表视察和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人大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万元,比2015年减少44万元,下降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新调入人员购买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人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人大会议: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支出;人大监督: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代表工作:代表开展各项视察等支出;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款)养老保险(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人大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示表(本级)
苍溪县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