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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4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法宣传指导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完成工作情况

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夯实基础建设。

2、促进产业发展。

3、引进返乡创业。

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1、夯实源头排查化解矛盾基础。

2、强化重点领域专业调解工作。

3、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项目建设。

大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控能力

1、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质效。

2、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3、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强化综治队伍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突出维稳源头防控。

2、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4、突出专项整治。

5、抓好群众信访工作。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苍溪建设

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深入推进法治苍溪建设。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2、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3、强化铁规禁令落实,确保清正廉洁。

高度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抓好党的组织人才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抓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等保障性目标任务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3、抓好建设提案办理工作。

4、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45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63万元,占72.04%;项目支出101.54万元,占27.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3.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3.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88万元,增长65.76%;支出减少104.10万元,减少22.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9.88万元,增长65.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1万元,占70.36%;教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70.65万元,占1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万元,占3.64%;医疗卫生支出10.86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1(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55.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教育205(类)01(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3.科学技术206(类)01(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1(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5.公共安全204(类)02(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70.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3.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8.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2.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二是严格接待标准,从简接待;三是减少陪餐人员等。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61人,共计支出2.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2.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61.25%,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份开始执行公车补贴,取消单位公务用车,从而减少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待报废车辆)。其中:轿车1辆(待报废车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用于主要用于到省、市政法委各部门(包括维稳、综治、国安、大调解等)开会、汇报及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委机关(含下属2级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1.23万元,比2015年增加33.66万元,增长89.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处室办公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公有车辆1辆(待报废车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待报废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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