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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政府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修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提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或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5、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负责全县行政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提供信息。

8、负责政务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9、负责处理、协调全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技术指导工作。

11、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级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2、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3、负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中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1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引进、协调和管理工作;承办年度金融业单项目标考核。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6、负责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和职工服务。

17、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18、负责县政府办机关思想建议、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9、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办公室进行工作指导。

20、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规定,负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

21、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文辅政质量水平取得新提升。一是调研工作成效明显。坚持把调研工作作为以文辅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全年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2篇,完成调研报告60多篇,在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刊物和《当代县域经济》《市长通讯》《广元经济》等各类刊物发表28篇,其中,《苍溪县“四道加法”做优猕猴桃脱贫产业》,促成红心猕猴桃入选全国“十大产业扶贫范例”,《广元市苍溪县“三大金融扶贫”机制破解脱贫攻坚瓶颈》受到省委王东明书记批示,并在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困难居民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报告》得到副省长王铭晖批示。在省政府《领导参阅》发表1篇,在《省脱贫攻坚简报》发表1篇,在市政府《政务参阅》发表9篇,6篇受到市长邹自景肯定批示;2篇分别受到市委常委田学思、冯安富肯定批示。二是文秘服务及时高效。切实搞好为县政府领导的文秘服务工作,撰写各类讲话、汇报、经验交流材料等280余篇。三是政务信息成效明显。全年上报政务信息1200余条,其中,被国办采用1条、省政府办采用9条、市政府办采用88条、市领导批示1条,位列全市第2位、全省68个信息直报点的第16位。四是电子政务不断改进。完成机房“拆迁重建”,建立了OA协同办公系统,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推进。五是行权公开规范运行。行权平台录入案件11085件,办结9530件,按时办结率100%,位居全市第一,全市大会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文电会办理和后勤服务取得新实效。一是公文审核严格规范。严把公文审核“四过手、六审查”关,实行限时办理、精文简会、清理报备、错情退文、核稿双签制度。二是文电办理及时高效。严格执行《内部收发文件传递处理规范》,实行“一日”向“半日”收文运转改革,无漏发、错发、迟转现象发生。三是会务服务优质规范。严格落实《会务办理工作规范》,做到了办会“零失误”。我办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就《“强化三个推动”提升文电会务办理水平》作了经验交流。四是后勤保障坚强有力。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实现了零安全事故目标。

3、督查法制民宗外事信访工作取得新作为。一是督查督办务实高效。开展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和民生工程重点工作专项督办指导,有力促进了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督查督办工作经验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交流。二是依法行政深度落实。持续深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对全县有行政权力的部门进行了清理规范,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复议和重大信访事项,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三是民宗外事平稳推进。监督指导宗教场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管理依法规范开展。接待港澳、加拿大等客商来我县考察,规范因公出国管理。四是信访稳定扎实有效。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有关单位整治安全治安隐患,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上报各类综治维稳信息,维护了全县稳定大局。

4、代管单位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融资工作全市领跑。紧扣县委县政府“十件大事”和全县重点项目开展融资融券,积极协调全县金融机构落实脱贫攻坚小额信贷,促成全国唯一一家猕猴桃交易中心入驻苍溪。金融扶贫经验在全省金融精准扶贫、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二是民营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建立民营经济工作月调度会制度,协调处理了四川西南华晖工业公司等5家民营企业的突出问题。2016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8%,我县获评全省50家、全市唯一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之一。三是机关事务深入推进。取消各种公务用车,保留车辆全部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完成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完成30个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四是应急管理务实开展。指导编制专项应急预案2部,活动保障预案5部,安全隐患点预案313部,牵头修订了总体应急预案1部,督促相关部门修订专项应急预案23部,部门预案45部。督查乡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68场次,成功举行元坝气田企地联合应急演练,受到市政府和中石化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时稳妥处置大小各类突发事件968起。五是惠民帮扶彰显实效。调查处理县领导救助批示16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1万元,帮扶困难群众147人,中心窗口共接受政策咨询2650人,办理老年优待证2200余人。积极协调县级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救助困难群众34071人,发放救助资金1550.06万元。

5、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党建责任压紧压实。制定出台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两学一做”扎实开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开展“五学活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建立党组及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台帐,查摆整改问题30余个,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监督。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新建立《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推荐办法》等5项制度;完善了《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

6、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气象。一是从严开展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二是从严落实廉政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三是从严班子干部示范。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打造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政府办本年收入合计156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5.11万元,占100%。

2016年县政府办本年支出合计156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0万元,占81%;项目支出290.51万元,占19%。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政府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65.1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68.11万元。与2015年1775.65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54万元,支出减少207.54万元,分别下降12%;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府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7.54万元,下降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政府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3.31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4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38.7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1.10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49.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67万元,法制建设40.04万元,民族事务29.8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法制建设与民族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4.94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在职人员法定应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38.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法定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51.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政府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8.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4.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31.7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2600人,共计支出24.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海内外客商来苍投资考察、省内外党政代表团来苍交流学习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3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下调费用减少,公务用车总体行驶里程减少。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9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5.51万元,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县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应急抢险、基层调研、集体公务出行需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政府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7万元,比2015年减少49.17万元,下降1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政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设备采购。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政府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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