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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部职能简介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县新闻中心、广元日报苍溪记者站、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代管县外宣办。

3.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县文化体育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宏观协调、管理县文学艺术家联合会、县作家协会。

4.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6.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规划、部署、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8.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级理论、新闻、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对全县宣传干部和县委宣传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制定全县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理论、新闻、文艺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二)宣传部2016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借脑提能”工程为抓手,切实推进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考核评价细则,做到学习内容、组织形式、过程管理“三规范”。牵头组织实施“借脑提能”工程,邀请挂职干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借脑引智。

二是以形成舆论强势为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正能量。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百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内涵、丰富载体、灵活形式,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举办事迹报告会,组织编写《等不得 慢不得》《爱在生长(第三季)》等先进典型故事集,在全县形成了“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大势,借力高端媒体策划主题宣传方案22个,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稿件2746件,《四川苍溪:适应市场需求换来大市场》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对外宣传工作经验获市委书记王菲肯定性批示。

三是以强化自觉担当为目标,切实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牵头协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并开展工作督查,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有力。

四是以新媒体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壮大网络正面舆论。着力构建以“苍溪发布”微信平台、“微苍溪”“V苍溪”政务微博为主阵地,以县级部门、乡镇微博微信平台为补充的新媒体发布集群,积极发展政务APP、手机报等,全县新媒体矩阵群初步建成,网络新媒体综合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是以村级文化项目建设为主攻点,切实抓好文化惠民扶贫。成立县文化惠民脱贫攻坚指挥部,拟订并下发文化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村级文化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建设标准、完工期限,定期对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村文化活动室、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填平扫尾工程等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督查并通报。

二、部门概况

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宣传部本年收入合计825.8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3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宣传部本年支出合计82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6万元,占31%;项目支出560.91万元,占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5.87万元(包括年初结转结余73.5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5.8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77万元,增长39%、支出增加134.66万元,增长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3.06万元,增长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90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10.4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0.79万元,占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万元,占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2.89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03.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2.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97.1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宜方面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专项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2016年决算数为72.89万元,主要用于:县区旅游事业宣传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7%,主要原因是记者来苍采访增多。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80批次,3456人,共计支出29.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来苍调研视察、检查工作以及各媒体来苍采访宣传报道等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28%,主要原因是宣传采访报道增多。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78万元,用于宣传文化业务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8万元,比2015年减少116.71万元,下降77.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宣传部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94万元,覆盖率达到88%。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其他宣传事务(项):宣传事宜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宣传文化专项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县区旅游事业宣传方面的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宣传部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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