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提出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5.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属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8.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中介机构,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会计业务的培训。
12.指导并牵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
15.承担县政府财政监督检查管理职责。
16.承担县政府农村综合改革具体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培植骨干财源,夯实增收基础。围绕产业强县、财政增收的思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地方骨干财源体系。充分利用好红心果猕猴桃、中药材等特色产品优势,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强化引资与引税并重的意识,充分利用天然气、水能等资源优势,招引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的企业落户园区。推行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的具体问题,形成税收征管合力。将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协税护税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形成全局全员抓收入的格局,力争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04万元,同口径增长8.5%。
2.创新争资机制,增强财政保障。强化用钱和找钱相结合的意识,建立全员争资工作机制,全力筹措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落实好争资工作“三个一”制度,全年争取财政资金38亿元以上。围绕符合政策规定和导向的重大项目支出需求、举债空间等因素,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省财政厅提高我县新增债务限额。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全年包装项目5个,总投资50 亿元以上。
3.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围绕中央、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贯彻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改革试行方案》,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规范各部门单位支出行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出台《苍溪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或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级部门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
4.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亿元以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建立“四项基金”补充机制,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实行重点扶持、放大支持、激励补助、有偿借贷的办法,推进红心猕猴桃、中药材、健康养殖等扶贫产业发展,力争发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累计达到1.5亿元,发放产业扶贫贷款3亿元以上、扶贫小额信用贷款8亿元以上,为确保2018年底全县脱贫摘帽奠定基础。
5.深化财政监管,建设绩效财政。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金财网+县乡村会计核算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形成全县财政资金从预算、执行到核算、决算全程化监管体系。树立“节约”意识,开展节约用钱、节约用地、节约用房“三节约”专项行动,杜绝铺张浪费、乱铺摊子等现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好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财政绩效评价等工作,继续加大对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狠抓队伍建设,依法廉洁从政。强化坚定的政治意识、超前的发展意识、真挚的服务意识、从严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实施“财税业务提升”和“会计人员培养”工程,提升财税系统干部职工聚财理财的水平和能力。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强化财税干部廉洁教育,严防股长经济、中梗阻、基层微腐败等行为,让权力阳光化、公开化。深入开展“双提双破”行动,提高财税干部的政策理解力、工作执行力、责任担当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财政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收支总预算1098.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109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支出预算109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73万元,占78%;项目支出240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8.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8.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全县村财网络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16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2万元,占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4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31.81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4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1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全县金财网、会计、村财核算维护费、全县票证工本费、国库清算经费、财政工作项目编报经费、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编报及预算调整人员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未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机关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财政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4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机关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财政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机关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2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财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财政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县财政局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财政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机关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