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白桥镇人民政府将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大力实施“2344”发展方略,聚焦聚力“九大比武”,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建设幸福美丽新白桥作出新的贡献!一是坚持高质量严标准,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接续稳打“四场战役”,高质实现剩余的杆柏村退出、65户230名贫困人口脱贫,确保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09%,完成乡“三有”目标任务,高标准通过脱贫摘帽验收,力争进入全县考核先进行列。投入项目资金700万元,用好用活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完成新建改造维修加固农村危房319户,易地扶贫搬迁2户6人,确保农村住房安全率达100%。再新建户办脱贫产业庭园100个以上,加强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就业。常态开展以购代捐活动,盘活电商平台,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售难、丰产不丰收问题。规范发展集体经济,力争贫困村集体经济人均收入超过16元,非贫困村超过6元,将上马村、杆柏村培育成集体经济强村,力争人均收入超过55元。全面兑现教育、医疗、兜底保障等政策。加强深度贫困户、临界贫困户帮扶,综合施策,加大对非贫困村支持力度。加强指导督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返贫预警监测,扎实开展“四项清理”、“四大行动”(小额信贷清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清理、建成项目清理、脱贫攻坚档案清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梳理整改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行动,推动白桥扶贫产品进超市、入专柜、上会展;帮扶大走访矛盾大调解行动,全覆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问题解决;数据大清洗、信息大精准行动,全面清洗系统数据,校正和规范档案),巩固提升5个已退出贫困村和500户1811名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效。二是抓牢抓实项目投资,持续推动经济稳中向好。抢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老区振兴、环境保护、特色小镇、返乡创业等历史机遇,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上档升级、生态康养、社会事业等领域,前瞻策划和包装一批项目,在“争、跑、要”上下功夫,想方设法挤进省市县计划盘子,全年包装入库储备项目4个以上,金额2亿元以上,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对已落地的铜顶、学房等村土地整理项目、绵万高速白桥段及互通至县城连接线项目、脱贫攻坚项目、移民后扶等项目按照专班子、专方案、专资金、专考核“四专”机制加快推进,协调好用地、用水、用电、上级部门衔接、纠纷调解等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廉洁。积极宣传本地投资环境、政策和好的项目,镇主要领导全年外出招商4次,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干部走出去,项目引进来”活动。各村(社区)全年引资300万元以上,全镇引资7000万元以上。设立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重奖招商引资功臣,凡镇、村干部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落地建成的,按照县上入库认定的固投或企业银行账户反映出的资金投入额度,镇上将按级次给予招引人5000元以上的表彰奖励。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新培育市场经营主体2家,支持激励本地民营企业“个转企、微升小、小进规、规改股”集众智汇众力,支持民营经济加速快跑。三是聚集聚力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围绕“三大百亿产业”,持续壮大猕猴桃、中药材、健康养殖等产业。全年新植猕猴桃500亩,有机猕猴桃300亩,积极推行猕药、猕经套作模式,建成猕猴桃大棚20亩,促其增产增效;发展川明参、瓜蒌、丹参、黄精等中药材1000亩;大力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新建规模化养殖场1个,全年出栏生猪3.1万头、肉牛 2100头、土鸡23万只、水面养殖500亩。巩固提升优质粮油、山桐子产业。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猕猴桃溃疡病。新培育龙头企业1个、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6个、种养大户20家,职业农民50名。加强已建园区(含集体经济园)管理提升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考核机制,使其园区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依托白鹭湖国家水利风景区、宝珠农庄、龙门坝万亩田园,深化农旅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大户+专合组织+基地”等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盘活农村宅基地,向工商资本出租,共建乡村民宿等农业农村体验场所。四是切实改善民生民本,稳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继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医疗健康水平。落实特困人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加强困难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关爱。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代缴制度,将中农保纳入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持续抓好城镇困难居民精准扶贫。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建设镇村两级管理服务站。坚持就业优化战略,就业创业培训150人次,公益性岗位安置64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稳定控制在3.8以内。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民,村均投入1万元,完善村级文化设施设备。五是秉持蓝天碧水绿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成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整治攻坚战、秸秆禁烧攻坚战“八大战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选点示范村容村貌家园美化、道路硬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乡村绿化、色泽彩化、气味香化、乡土文化“八化工程”。六是守住和谐稳定底线,打好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森林防火、场镇消防、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创成省安全社区。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对拖欠土地流转费用、拖欠工程款等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员予以化解稳控。深化平安白桥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乡霸、村霸、街霸等黑恶势力。坚决制止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增加镇村债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白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人员构成
白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工勤)编制18人。离退(职)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6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桥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926.8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92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92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82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6.8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6万元、农林水支出41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6.8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76万元,占35.8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8万元,占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9万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52.16万元,占5.63%;城乡社区支出13.06万元,占1.41%;农林水支出418.76万元,占45.18%;住房保障支出32.41万元,占3.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8.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8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5.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30.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3.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34.8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2.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白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9.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8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白桥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镇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白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白桥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