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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5 来源:县统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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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县统计局将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总方向和主基调,不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用统计人的责任担当,诠释对统计事业的忠诚。一是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和部门、乡镇的大力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正式登记、后期数据处理、数据评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二是高质量搞好统计改革试点。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在深化统计改革上聚焦聚力。加强对乡镇、部门、园区、企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着力夯实统计基础。全力搞好 “三新”、小城镇、绿色发展统计监测等各项试点工作。三是高质量推进各类专项统计监测。强化返贫预警监测,为全县制定脱贫攻坚政策和因户实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务实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计,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其针对性的问题研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为加快推进苍溪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跨越贡献提供统计保障。四是高质量做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始终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四大工程”建设的立足之本,加强单位核查,及时更新信息,加大新增“四上”企业核查力度,确保调查单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是高质量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加强研判,及时、有效捕捉经济运行方面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抓好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同时,加强统计宏观数据发布和诠释解读,创新传播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数量更多、时效性更强、获取更便捷的统计服务。六是高质量完成“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本着“应统尽统”原则,全面排查和梳理全县未入库的投资项目,确保在建项目应统尽统。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和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进一步推动“个转企”“产转法”“小上规”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七是高质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深刻认识新时代统计工作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推进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统计部门、支持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统计局机关、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苍溪县统计执法大队。

(二)人员构成

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工勤)编制14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57.6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35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35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3万元,占75%;项目支出89万元,占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6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7.6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26万元,占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0万元,占7.94%;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占4.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均需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举例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2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项目监测、统计执法检查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调查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工业、农业、商贸、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统计局(含局机关、县统计局二级预算单位3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统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统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统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各类统计调查、项目监测、统计执法检查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统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统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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