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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6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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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2.负责全县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负责机动车辆登记、安全检查、驾驶人员考核考试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非机动车辆牌证管理发放及验审工作。

6.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7.负责参与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规划。(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厅党委“把方向、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强根本”的总要求和市局党委“1335”战略规划,围绕交通安全、城市畅通、改革服务、队伍建设四大主题任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一是聚焦实战化建设,打好交通安保攻坚战。1.强化应急预判。强化警惕敏感意识,密切注意社会车辆驶进管制区、可疑人员聚集徘徊等突发警情,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2.强化巡逻防控。织密街面防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严打涉车违法犯罪,严防街面极端暴力和群体性事件。3.强化舆情引导。加大与县局网安、情报、国保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网络舆情能及时发现、正向引导和落地查处,合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4.强化纠纷化解。对涉及疑难、复杂道路交通事故等信访案件,综合利用联动调解机制推动案结事了;对已终结仍未息访案件,协调做好教育稳控、救助帮扶工作,常态化做好敏感事件化解工作。二是聚焦社会化建设,打好事故预防攻坚战。1.强化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定期复查和提请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及时排查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安全隐患,督促“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务求清零“不欠账”,确保排查整改“双到位”。2.推动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事故,启动深度调查程序,推动相关单位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事故曝光、问责约谈、追责情况发布等工作责任。3.提升文明交通意识。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巩固“声、屏、报、网”传统阵地,做大做强广元交警新媒体矩阵。三是聚焦精细化建设,打好城县保畅攻坚战。1.优化交通组织。邀请省市专家把脉问诊道路交通,向党政专题汇报城县交通治理规划,推动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2.完善勤务机制。固化“文明城县创建”经验,实行“网格化”勤务管理,对城区各区域、各路段、各路口的交通秩序实行“责任包干”。3.整治交通乱象。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多波次、有节奏的开展区域联合整治、集中夜查等统一行动,常态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超载等致乱致堵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聚焦智能化建设,打好科技信息攻坚战。1.完善前端建设。整合信号控制、视频监控、交通诱导等前端设备,提高道路交通运行实时监管水平,加强对交通事件的实时分析、预警和响应。2.搭建数据平台。整合交通、气象、保险、重点客货运及多车企业等部门、行业各类数据,使交通管理警务研判、决策更加科学。五是聚焦便利化建设,打好服务群众攻坚战。1.打造车驾管服务新举措。协调县区政府,规划建设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力争我县60%的县区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2.搭建事故快处快赔新系统。深化警保合作机制,推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确保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做到快处快撤快赔。六是聚焦革命化建设,打好队伍建设攻坚战。1.坚持政治建警。深化推进“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发挥好基层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坚持素质强警。建立分层次按需培训工作机制,分批开展事故处理、城县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媒体应对、现场处置等方面的实战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3.强化从严治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维护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逗硬执行《厅规》,完善队伍风险台账,严格落实民辅警捆绑管理考核,消除队伍风险隐患。4.强化从优待警。积极争取政策,加强队伍保障,努力解决民警辅警后顾之忧;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提升舆情引导能力,弘扬队伍正能量;加强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加大民警执法权益案件查处,坚决维护民辅警职业尊严和执法权威。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离退(职)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128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1617.6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4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新增,经费预算增加68.48万元;2、项目经费预算增加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100万元,设施设备购置费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收入预算161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7.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支出预算161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69万元,占69.52%;项目支出493万元,占30.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7.6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4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新增,经费预算增加68.48万元;2、项目经费预算增加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100万元,设施设备购置费2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7.6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2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7.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8.4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新增,经费预算增加68.48万元;2、项目经费预算增加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100万元,设施设备购置费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26.53万元,占94.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7万元,占3.13%;卫生健康支出15.88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占1.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3.53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493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办案、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重大安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与宣传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全部为制式警车。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1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用于2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案、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1人,经费预算增加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用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办案、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重大安保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与宣传等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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