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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0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主要组织、协调县内党史材料征集、研究、编写中共苍溪地方史,编辑出版党史书刊,指导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搞好党史宣传教育,做好以史育人,服务现实的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工作方向。以中共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为方向,以“存史、资政、育人”为主要职责,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科学推进党史工作。

2、工作目标。一是及时准确广泛地征集党史资料。重点征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苍溪解放至改革开放时期地方党史资料;补充征集著名党史人物及其他有关史料。二是精心组织编纂党史著作。完成《中国共产党苍溪地方组织执政实录2018年度》编纂出版,继续修订《中国共产党四川省苍溪历史1949-1978》(二卷),适时启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苍溪历史史1979-2012》(三卷)编纂。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宣传教育。以开展党史“七进”活动为重点,利用新中国成立70周年节点开展系列党史宣讲、图片展等活动,主要将苍溪党史人物、党史重大事件、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重要革命遗址及党史小故事等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覆盖机关、社区、学校、军营、企业、农村、网络七块领域。四是切实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做好《苍溪革命遗址图鉴》编纂出版工作。将红军渡、黄猫垭战斗遗址创建成四川省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协助红军渡打造红四方面军军史博物馆。五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3、具体举措。一是担当引领,走在前列。要进一步强化班子和全室工作人员理想信念和干事创业激情,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主动作为,作出表率。强化单位内部目标绩效管理,通过有效措施激励本部门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推进工作。三是加强联动,借智用力。积极主动推动党史工作与党建、宣传工作融合,自觉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党校等部门的联动,切实推进“党史七进”活动,构建大党史工作新格局。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工勤)编制0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87.3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收入预算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支出预算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万元,占56.49%;项目支出38万元,占43.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3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3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7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76.71万元,占87.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占6.15%;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研究(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71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研究(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党史正本编写经费、党史宣传经费、编撰苍溪地方大事记经费、编撰《2018年度苍溪执政实录》经费、编撰《苍溪红色遗迹概览》以及党史资料征集经费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4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整体费用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研究(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研究(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中共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开展党史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共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共县委党史研究室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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