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有关劳动监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要求,紧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旋律,深化为民服务理念,创新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法治化建设,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劳资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努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1、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1)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把劳动保障监察单方面的宣传与劳动保障系统各类宣传活动相结合,在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认真组织策划宣传活动,积极派员参加街头宣传,发放相关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在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主动监察、对举报投诉个案进行现场调查和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时,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好面对面宣传。举办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劳资干部参加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自觉性和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知度。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规范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在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正反典型,不断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的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知与理解度。
2、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
(3)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切实做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认真落实我县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按ABC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4)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以重大涉建领域欠薪企业为重点,下大力气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杜绝因工资拖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继续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动用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现场下达催缴通知,要求补缴保证金;对仍存在欠薪的,现场下达整改意见,督促施工企业依法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根据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缴纳逐一排查落实。
(5)做好各种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管力度,为广大劳动者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
3、创新劳动保障执法机制,提升欠薪治理能力
(6)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内容,细化部门职责,整合部门资源,增强治理工资拖欠的工作合力。
(7)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健全完善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支取、管理工作流程,拓宽延伸工资保证缴纳范围,细化缴存标准,大力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8)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健全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规范评价标准、内容,明确评价结果运用,制约打击企业不法行为。
(9)推进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和“一卡通”制度。组织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和“一卡通”制度,源头遏制建设施工领域欠薪问题发生。
(10)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综合治理机制。
(11)推进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打击欠薪违法和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覆盖100%,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覆盖100%,工资按月足额发放100%,政府工程无拖欠100%。
(12)推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预警制度。坚持每月研判农民工工资支付暴露出的问题,在预测、预析、预报和预防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拖欠动态,及时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4、拓展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提升劳资纠纷管控能力
(13)拓宽延伸举报投诉渠道。开设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投诉信息,扩大监管视野,将劳动用工管理向基层基础延伸,力争将侵权案件处理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4)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监管。探索建立落实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协调配合制度,加大行政司法联动办案力度。
(15)创新欠薪治理综合监管制度。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强力推进工资支付、重点监控、诚信评价、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公示、权益告示牌等制度落实,有效防范化解侵权案件和劳动纠纷。
(16)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管控。加强欠薪隐患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对涉稳突出问题拉网排查,及时研判、分类建档、动态监管,着力解决建筑行业、关停并转企业或投融资引发的工资拖欠案件。
(17)拓宽劳动用工监管范围。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规范备案流程和内容,建立基层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明确协助处置程序、内容、时限。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果
(18)严肃查处工资拖欠案件。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领导交办案件、媒体曝光案件的查处和督办,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19)加大劳资案件执行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逃匿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不法企业主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加大工资拖欠案件法院强制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时解决。
(20)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资清欠。清理排查全县已建和在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落实清欠工资方案和责任主体,分类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72.5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收入预算7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支出预算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4万元,占86%;项目支出10万元,占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5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66.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万,比2018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28.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