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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行为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紧抓“五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2344”发展方略,聚焦聚力“九大比武”,打赢打好“四场硬仗”,扎实有效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顺应机构改革,统筹抓好资源保护利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为高质量脱贫摘帽,全力推动治蜀兴川苍溪实践再上新台阶贡献国土力量。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引领能力水平。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抓牢组织建设,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提振精气神。

严明作风纪律,上弦紧弦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坚持工作改革两不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用心用力学习,实现全面提能。

强化学以致用,加大内外交流。

严格规范管理,加快土地整治。

全面提质增效,做强增减挂钩。

强化工程治理,落实地灾排危。

争取内外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抓实三调工作,摸清资源家底。

编制空间规划,强化用途管控。

严格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

强化用地保障,多途径灵活供地。

加强矿产管理,规范利用秩序。

严格国土执法,严惩违法行为。

强化地籍地政,夯实基础业务。

精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

改进行政审批,提高服务实效。

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处遗。

加强监测预警,妥善防范隐患。

强化真帮实扶,实现高质量脱贫。

狠抓综治维稳,高效回应关切。

强化安全生产,维护平安和谐。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苍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个乡镇国土管理所、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人员构成

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工勤)编制110人。离退(职)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3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68.2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以及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收入预算166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2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支出预算16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7万元,占82.76%;项目支出287.6万元,占17.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8.2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以及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8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0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8.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0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以及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5万元,占8.81%;卫生健康支出54.89万元,占3.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02.37万元,占72.07%;住房保障支出86.36万元,占5.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6万元,占1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03.53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88.84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项目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工作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项目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开展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6.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人员经费及东溪镇和谐花园地质灾害滑坡工程治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家事业单位,10个乡镇国土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7.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8.54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自然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开展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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