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详情
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4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县企、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征收,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及待遇发放,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促进扩面征缴。在同心广场、滨江路、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社保政策宣讲及摆放展板,在各大网站、报纸、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上滚动播放,在社区村级发放宣传单30000张等方式,提高群众社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和办事流程明白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工作,全县各部门“四级联动”开展入户调查,包片联乡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乡镇、村(社区)、组干部包村包组逐一开展入户调查和登记,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三个不漏”,实现全县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98%。加强与监察大队、仲裁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的监督举报配合机制,确保基金征缴的持续增长。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基金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基金征缴流程、金额等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征收基金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确保基金征收按时足额入库。

二是多种措施并举,抓好医疗保险征收。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不断创新举措,紧抓目标任务不放松,狠抓征收工作落实。按照年初下达到全县各乡镇的目标任务,采取政策引领、督促推进、靠前经办“三管齐下”的举措,分片包干,督促各乡镇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表,紧盯村和社区组织参保缴费,协同县目标督查室定期通报进度,落地落实抓好医保征收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召开全县层面的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社服务所、村组干部认真组织群众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通过多种手段宣传提醒群众按时缴费,加大工作力度提升银行代扣代缴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78940名群众缴纳了企业职工医保费和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是聚力脱贫攻坚,落实落地生效。按照 “两年目标、一年完成”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谋划,真帮实扶,抓好文昌镇鸳鸯村和双庙村两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一是重点围绕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目标,做好贫困户的产业规划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努力夯实工作责任,派出单位年轻后备干部任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村调研和帮扶,帮扶干部每月开展一次“三同”活动。三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定期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多次利用节假日进村入户开展慰问活动,针对鸳鸯村欧仕军、向仕芬等特困户加强干部力量,重点帮扶,制定帮扶措施全力助推其脱贫奔康。通过一年来的帮扶,鸳鸯村、双庙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居住条件、乡风村俗、经济发展得到明显的改善,在重点工作“大比武”中名列同类村前茅,同时我局的脱贫攻坚工作也获得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是提能增效,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积极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以自查自纠方式,干部职工多渠道收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建好整改台账,形成剖析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健体的作用。在经办大厅及走廊过道公示办事指南、服务目录清单、服务承诺和经办人员信息,设置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设置上下班刷脸卡考勤制度,纳入年度考核,严格管理工作人员按时上班、下班和不得随意离岗的出勤情况。成立纪律监查小组,对各股室、大厅定时不定时进行纪律监督巡察,对于工作不在状态,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按《服务窗口管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转变稽核方式,强化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稽核工作,强化稽核职能,按稽核计划认真做好实地稽核工作,有效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改变由我局抽派人员进行实地稽核工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按规定比选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按“双随机”规定随机抽选的45家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社会保险内控工作审计,内控审计重点对2017年退休金补发情况、特殊业务出单和历史数据录入等业务环节潜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审计稽核。

六是退管服务多样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推进退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每月在20日之前将养老金如数支付,采取多措施避免“冒领”、“错领”,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扎实开展退休人员不间断服务,建立动态跟踪档案,对退休人员进行跟踪式、贴心式服务;利用国庆、端午、九九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退休人员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通过聊家常,讲知心话等形式,挖掘离退休人员社会经验,听取他们对社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双向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改集中认证方式为常态化认证,不让群众在规定时间集中跑路、集中拥挤。在认证方式上采用了乡镇社区“现场认证”、QQ网络“远程认证”、外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医保住院信息“比对认证”、老弱病残“上门认证”等方式,极大的方便群众办事。全年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31898人,认证率达到98%以上,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

七是未雨绸缪,加快“一号工程”建设步伐。2018年以来,我局以 “简政、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标准,努力实现 “苍溪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多方筹措完成综合服务大厅改造升级,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后,扩大了面积,增设了窗口,添加了便民配套设施,新的大厅给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工作也更加井然有序。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为有效推行“综合柜员制”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开展“员工提问题、股长讲业务、领导讲政策”活动,对业务经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堵点、痛点、办事程序优化点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大解决。三是精简办事流程,努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以“解民忧”为出发点,简化服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持续推进服务优化和作风转变,基本实现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对外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基本建成“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的服务体系。四是利用公安、民政等系统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需精简材料的,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联系,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不再由参保人亲属来回跑路提供相关证明。五是通过社保业务下延乡镇、社区方式,不断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社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社保局机关。

(二)人员构成

社保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工勤)编制4人。离退(职)休人员4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2. 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 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社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94.5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困难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经费纳入2019年的年初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社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39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社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39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1万元,占41.24%;项目支出231.84万元,占58.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5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困难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经费纳入2019年的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4.5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困难生活补助上级财政补助经费纳入2019年的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3万元,占96.83%;卫生健康支出4.94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占1.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9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社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社保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6.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17万元,增长2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社保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社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社保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社保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社保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