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2年10月经苍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苍溪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6年)改制成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苍溪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与专业培训中心。2012年10月,中心通过省级计量部门评审,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和食品检验机构认定资质。2018年12月,中心晋级为二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强基础、抓重点、防风险、求突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体思路,通过“建机制、实措施、严管理”,持续“在加强基层疾控能力建设,做实做细卫生应急、疾病防控、监测检验、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隐患风险”上下功夫,务使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创新突破。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一)充实稳定疾控队伍。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疾控人员资格考察、岗前培训、岗位聘任和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资格准入、完善人员储备、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基层能力。二是报请县卫健局修订《苍溪县基层疾控人员管理办法》,细化基层医疗机构与片区卫计督导办公室、基层疾控人员与片区疾控督导员工作职能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人员待遇。切实为基层疾控人员“瘦身减负”,确保有时间、有精力做好疾控工作。三是借助人才引进政策,年内至少从高等医学院校引进5名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充实县疾控中心队伍,做强全县疾控工作的“龙头”。
(二)巩固创新培训模式。一是督促指导陵江镇中心卫生院、陵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预防接种示教基地”建设,加强示教基地培训管理和受训人员上岗考核。继续为基层各医疗单位新上岗疾控人员提供见习岗位。二是对工作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能力不强、问题较大的疾控人员实行召回机制,实施岗位“回锅”培训。三是在巩固好“请回来讲理论”的传统模式的同时,抽派各专业领域的骨干人才组成师资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结合工作要求开展实践技能培训。四是2019年上半年在全县基层疾控人员中组织一次疾控知识竞赛,在下半年组织一次技术比武。
(三)探索创新督导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中心领导包片区、专业人员包乡镇”分片包干疾控工作负责制。将各片区、乡镇的疾控工作与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的年度绩效相挂钩,真正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二是将疾控工作常规督导和针对性专项督导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问题限时整改、整改情况跟进督导和督导意见追踪落实机制,确保基层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整改。三是实行疾控工作红牌制,建立“黑名单”,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罚点球”,在年内组织开展各类检查、督导和考核的频次上“重点关照”。
二、狠抓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疾控工作水平
(一)持续加强疫情监测处置。一是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信息交换,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和使用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巩固与相关部门以及周边县市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对人禽流感、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二是密切关注国际国内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疫情,完善并执行日常监测、定期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度。三是规范报告、科学调查、妥善处置各类疫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持续控制在300/10万以内,年内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着力规范免疫规划工作。一是继续维持高水平疫苗接种率。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宣传力度,加强与县教科局、教育督导办、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提高目标儿童预防接种水平,降低疫苗针对疾病暴发风险。全面加强免疫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广泛推广预防接种手机APP应用。深入开展脊灰灭活疫苗和麻风二联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继续巩固我县消除脊髓灰质炎和麻疹成果。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证补种工作,扎实推进二类疫苗接种。二是加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全力推进冷链系统规范化和冷链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全县范围内配备使用规范的冷链设备,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记录,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强化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探索建立接种异常反应商业保险补偿模式。全面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门诊的分类指导和管理,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确保年内顺利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示范区”复评审。
(三)抓紧抓实重大传染病防控。一是抓好艾滋病防制。指导各艾滋病检测点加快能力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扩大检测服务覆盖面,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水平。督促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切实履行抗病毒治疗质量控制牵头责任,提高规范治疗率。深化以乡镇、社区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随访管理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治疗管理依从性,确保应治尽治。会同县妇计中心及其他相关机构实施好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确保实现母婴途径零传播。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关怀救助等领域的积极作用。二是抓实结核病防控。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固化结核病归口诊疗、双向转诊和综合防治管理模式,深化结核病“三位一体”工作内涵,积极推进四川省第三轮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继续加大可疑患者的发现力度,扎实开展学生、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者等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多途径、多渠道发现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病人。在县卫健局的组织下会同县教科局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体检项目和结核病筛查工作。加强与教科部门的联防联控,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严防出现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督促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诊疗工作,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切实提高疗效、降低耐药性。指导其加快结核病示范门诊和结核病实验室建设,确保年内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三是抓紧狂犬病防制工作。规范开展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督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犬伤暴露后处理和人用狂犬病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应急免疫工作。
(四)巩固提升慢性病防制水平。一是夯实监测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医保、教育等部门间的协作与数据共享交换,扎实做好全人群死因、肿瘤随访登记、急性心脑血管事件、儿童伤害监测,为政府制定慢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数据。二是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年内新增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200名,新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3个,开展慢病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无烟环境不少于3家,新增开展快乐10分钟活动学校不少于1所,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不少于1个。三是强化慢病健康扶贫。指导健康管理员按照相应方案和规范要求,开展慢阻肺及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病例搜索登记,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患者健康随访管理工作。四是实施重点疾病干预。认真实施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干预综合防治项目,完成7-9岁儿童窝沟封闭任务、3-6岁儿童局部用氟任务。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体系,积极打造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合作责任共同体,推进高血压、糖尿病预防治疗管理工作融合开展。
(五)统筹推进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一是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在“防治碘缺乏病日”期间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宣传干预活动,固化防治模式,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购买和食用合格碘盐。组织开展好居民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二是巩固疟疾消除成果。在“全国疟疾日”期间组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各血检点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督促按时按质完成疟疾血片镜检任务。做好“三热”病例监测和输入性病例的登记报告工作,认真落实新发病人的治疗、疫点的处理及病家的宣传教育,确保不发生二代病例。三是持续开展好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加强实验室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检测技术和水平。规范设置监测点,规范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
(六)全面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一是强化卫生监测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好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继续保持城镇居民饮用水监测工作的全覆盖,全力做好2019年脱贫村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好中小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督导及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监测。以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为依托,加强对农村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有序推进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好空气污染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开展好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和重点行业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卫生风险监测,有效落实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学生营养健康监测等工作。二是持续提高检测能力。切实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日常内部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及时、准确。按照《建标127-2009》要求,加快仪器设备配置,确保基本检验项目和扩展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国家规范要求。
(七)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一是改变既往重大卫生宣传活动仅在县城开展的单一模式,利用各卫生节日,联合各地人民政府,依次轮流在较大乡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邀请县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主官到场指导,让卫生宣传真正下到基层、下到农村。二是牢牢把握学校这一宣传重地,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好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并通过学生,扩大卫生防病知识宣传面、做实健康教育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宣传、教科、文化等部门,开展好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大众卫生防病知识意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49人。离退(职)休人员31人。遗属补助3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644.8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83万元,主要原因是:1.职工工资增加.各项保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提前下达较去年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64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6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5万元,占87.6%;项目支出80万元,占1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4.8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83万元,主要原因是:1.职工工资政策性增加.各项保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2.项目支出提前下达较去年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元、卫生健康支出54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9.83万元。主要原因是:1.职工工资增加、各项保险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2.项目支出提前下达较去年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545.41万元,占84.6%;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2.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19.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