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二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三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四是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五是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六是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七是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是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九是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十是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一是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二是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十三是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十四是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十五是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十六是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十七是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十八是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十九是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二十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二十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完成“两区”划定60万亩,建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是扎实抓好农业行业扶贫。围绕“两个确保”目标、“两个稳定”标准,“两个满意”效果,高质量实施农业产业扶贫、集体经济发展扶贫、新村建设扶贫三个扶贫专项计划,持续打好春、夏、秋、冬“四场战役”。三是持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坚定“大园区+小庭园”发展模式,围绕“三大百亿产业”全产业链集群,突出抓好基地建设、设施装备、品牌培育等八项重点工作。四是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大力实施村容村貌“八化”工程,切实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场硬仗。五是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六是持续抓好项目促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编制、申报、争取一批财政支持项目,配套落实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有效破解农业投入不足问题。七是深入开展质量兴农行动。 建强苍溪县猕猴桃研究所。持续推进红心猕猴桃良种苗木繁育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八是大力推进产业融合。提高初加工设施综合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任务,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九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逐步构建产学研协同、企业主体参与、权益分配明确的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十是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抓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较大以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农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农业局机关。
(二)人员构成
农业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187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事业(工勤)编制91人。离退(职)休人员109人。遗属补助16人。其他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049.90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404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49.9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404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48万元,占61.64%;项目支出1553.42万元,占38.3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49.9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49.9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51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9.9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3513.82万元,占8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3万元,占6.66%、卫生健康支出108.23,占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21万元,占3.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开展各项综合业务、农业农村的项目支出。如: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支出、农业农村发展项目投入、农业农村发展宣传等。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60.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59.4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生产发展(项)2019年预算数为75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脱贫攻坚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7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农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7.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3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农业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农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农业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农业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农业发展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开展农村脱贫攻坚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农业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农业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