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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0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开展监督检查。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控告申诉。受理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查办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纪律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基层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恪守政治忠诚,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真正用新思想指导新实践。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持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细落实,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

坚决从严政治纪律。坚持逢案首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落实上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抵制“低级红”“高级黑”。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紧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生态环保、防范风险、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主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定不移排障、坚定不移保障。

坚决落实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大比武”,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建立履责“三张清单”,持续深化“三述四评”述责述廉制度,完善学校、医院、国企、村(社区)等薄弱领域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倒逼责任落细落实。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政治生态进行研判评价、精准画像,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2.深化专项治理,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

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6个月时间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治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促检查过多过滥;“十多一虚”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随意创建、专项行动过多过滥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常态化、全方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露头就打、重锤狠敲,持之以恒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

从严整治赌博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和酒驾问题。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赌博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和酒驾问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惩处、并通报曝光。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管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管,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

从严整治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聚焦地方名贵特产,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全面自查,并纳入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党政机关财务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地方特产销售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肃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公款购买、收受赠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地方名贵特产等行为。

从严整治带病提拔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提拔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监督失责问责机制,开展选人用人审核把关失守弃责问题追责问责。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派出监督重点,严防严查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对党员干部精准画像。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加强综合研判、集体会商,切实解决朝发夕至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从严整治“三公经费”管理乱象问题。重点整治利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相互吃请、购买烟酒;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违规报销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以会议、培训、文印等名义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差旅审批控制不严、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违规转嫁差旅费;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出国(境);乱发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适时开展整治情况专项检查核实,公开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紧盯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对口帮扶等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医疗、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问题开展重点监督,严查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深化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实现“一卡统”,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补助等领域类似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以“小五长”为重点,全面规范“微权力”,深化落实重点岗位负责人监督管理、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等措施。发挥“阳光问廉”媒体监督作用,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从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重点整治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中梗阻”、政策执行“三门”,在承揽工程项目、办理审批手续、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企业和他人谋取利益,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的不法分子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党员干部,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推行项目建设标后约谈告诫制度,大力整治围标串标等行为。推动制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两张清单”。邀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监察员,坚定护航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3.突出精准施治,一以贯之履行监督首责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派出纪检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监察权向乡镇延伸,充分发挥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派驻乡镇监察室和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作用。积极完成派驻机构调整、监察更名赋权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派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协同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派出监督全覆盖。

建立精准监督机制。按照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部门纪检组、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室)、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五个类别,厘清职责边界,分类建立精准监督办法。提升分类处置、谈话函询质量,积极探索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日常监督方式。建立集中研判会商机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衡量,对一般性问题立改立处;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移送处置。

提升科技监督实效。深化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和监督直通车建设,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及民生民本的重点事项“一条龙”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宣传推广“廉洁苍溪”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对信访举报办理和回复不及时的,严格追究监督责任,着力打造“透明权力、透明干部”。

4.践行“四种形态”,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腐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全面清查积存、留存、暂存的问题线索,对处置不当的重新研判。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招投标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金融乱象背后的利益勾结和关系纽带。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机制,构建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办案留置点作用,坚决防止办案安全问题发生。

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协助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专题整治、专题教育等方式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探索推行“双审双理”,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力求突破。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重大案件“五个一”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旁听庭审制度,充分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深入推进家风立德建设,以醇正家风涵养优良作风。深入挖掘苍溪廉洁文化,积极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富有苍溪特色的廉洁文化产品,不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完善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性根本性建设,健全完善执纪执法程序体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立足“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诽谤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诽谤人员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持续开展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和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推动受处分干部管理和再启用机制建设,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5.用好巡察利剑,一以贯之深化政治体检

扎实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列出清单、定下措施、明确责任、设定时限,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确保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从源头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纵深推进巡察全覆盖。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政治任务,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采取板块轮动、同类同步、“一拖N”等方式,完成三轮30个单位常规巡察任务,对涉及重大民生或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行业单位开展“回头看”或专项巡察,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继续纳入巡察工作内容,持续推进“巡乡带村”,实现村级组织巡察全覆盖。

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完善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办法,制定分管联系县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的工作意见,出台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十条措施”,建立巡察整改情况正反典型通报制度,夯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认真执行巡察整改质效评价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

6.锤炼过硬作风,一以贯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打造政治型机关。始终牢记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案件查办中的重要情况、重大线索,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实行“双径报”。对上级纪委工作部署、领导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办理情况回复制度,既报结果又报过程。推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等工作。

打造专业型机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关心60后、用好70后、压担80后、培养90后”,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交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一池活水”。着眼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持续开展思想提纯、干部提能、工作提效、作风提升活动,开办“基础班”“提升班”,着力提高精准监督本领。建立“网上纪检”,公开化管理工作,差异化管理绩效。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打造廉洁型机关。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大力倡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内控机制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深化系统内部监督检查,“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电子政务与网络教育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纪委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工勤)编制5人。离退(职)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2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县纪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860.9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设立派驻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增多,工作经费增多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2019年收入预算86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92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2019年支出预算8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92万元,占49.83%;项目支出432万元,占50.1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0.9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设立派驻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增多,工作经费增多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4.38万元,占37.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占0.0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06万元,占40.55%;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万元,占2.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占1.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项)2019年预算数为432.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开展办案办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大要案查处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政风行风评议专项经费、办案补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等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纪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纪委(县纪委二级预算单位0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机关编制人数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纪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纪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纪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纪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县纪委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纪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纪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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