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详情
苍溪县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0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禅林乡人民政府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大力实施“2344”发展方略,聚焦聚力“九大比武”,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建设幸福美丽新禅林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一超六有”落实好精准扶持政策。继续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全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实施好扶持生产发展一批,加强农技培训力度,建好一户一园,实现户有支柱产业;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一批,加强过程监管,建好安居工程,实现贫困户全面安居;实施好促进就业带动一批,加强培训、转移力度,斩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户有就业人口;实施好医疗救助一批,阻断因病致贫;实施好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保障最低生活,切实改善贫困面貌,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围绕“两大提升”,改造好农村基础面貌。一是提升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是围绕一纵一横交通主干线提升乡域“大动脉”,争取在2020年前黑化禅钦路,并按照规范畅通、多彩点缀的原则对该条道路进行美化亮化,将其建设成一条乡村旅游示范公路;其次是延伸村组道路“毛细血管”,多方争取资金,对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部分联村路、联组路和个别涉及农户较多的断头路纳入建设规划并逐年进行实施;再次是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用水条件,实施一批人畜饮水和产水配套工程,特别是对一些有基础或年久失修的水利工程进行优先改造,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二是提升好现有特色产业园区。一方面坚持“建管并重”,加大投入,重点做好猕猴桃规范管理、中药材提质扩面、园区改造升级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量入为出,重点覆盖,新建一批产业便民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围绕“四个一批”,实施好土坯房改造工程。一是明确土地权属组织拆除一批。坚持以消除土坯房为目标,在“拆”字上发力。摸清拆除对象,明确拆除时限,并严格按照县上下达的补助标准执行,对进度快、复垦质量高的户适当给予奖励,复垦后由乡政府、村委与拆旧户签订复垦土地使用协议,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继续交由拆旧户使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因户施策奖补新建一批。坚持以改善村容村貌为抓手,在“建”字上用力。整合易地搬迁、CD级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建房政策,因户施策原则,对四类人员建房进行分类补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户提前启动,先建后补。三是突出分类激励保留提升一批。坚持以新风培育为引导,在“改”字上着力。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功能不全的户,以维修加固和功能配套为目的,对其进行改造完善;对无新建意愿、无安全隐患的户,结合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六个一+三配套”和“四改”行动标准,对房屋形象进行整体提升。四是高标示范引领适度聚居一批。坚持以示范引领为标杆,在“聚”字上下功夫。结合下一轮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在武陵、卧云等4个村按照小组团模式新建一批聚居点,同步配套路、水、渠、塘、电等设施,对不能享受增减挂政策的户,按土坯房政策纳入聚居点建房,扩大聚点规模。

(四)围绕“四大行动”,建设好乡村振兴示范区。以场镇为起点,以卧云松林为中心,辐射禅林腹地四坝七村,以“四大行动”为抓手,打造一个幅面面积6平方公里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是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升级行动。坚持“大园区+小庭园”建基地,以全域适生区统筹布局发展红心猕猴桃、中药材、健康养殖为主导,到2020年,示范区内建成百亩以上园区7个,种植红心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500亩,发展有机猕猴桃300亩,种植黄精、白芨、地苦胆等中药材达到3000亩,出栏生猪11.5万头、土鸡12万只,特色脆鱼、卧龙溪生态鱼等水产品总量达到2000吨。二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扎实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三大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面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严防工业“三废”和城镇生活垃圾下乡。三是开展农村绿化美化活动。围绕“精品村庄”“美丽庭院”建设,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以及零星闲置地块绿化美化工作,同步推进村庄彩化、香化、亮化工作,形成道路有行道林、河道有护岸林、房前屋后有经济林、绿地有景观林、村庄周围有成片森林的格局。四是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升级行动。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理念,坚持“拆保改建”相结合,实施乡村特色化风貌塑造、传统院落保护“两大工程”,深化农文、农旅、农养、农加融合,统筹打造川北民居、森林民宿、河湖景观、亲水廊道、田园风光,大力建设“精品村庄”“美丽庭院”。到2020年,建成美丽庭院500户,新村建设覆盖面达85%以上,60%以上的村创成省级“四好村”。

(五)围绕“四个不断”,培育好新时代乡村新风尚。一是不断加强农村党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支部合建背景下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的举措,深入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工作,建强党的基层细胞,重点抓好党小组作用发挥和活动开展,推进党组织向生产一线延伸,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加大农村党员和后备干部发展工作,办好“农民夜校”,健全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广泛参与的“一核多元”村级治理体系,从严整治脱贫攻坚、强农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扶贫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推广“一会六员”乡村治理模式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健全村民大会、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模式。三是不断推进依法治村。全面开展“智慧乡村平台”延伸工作,注重功能整合,将“雪亮工程”、政务公开、电子商务、视频会议、无线调频广播、远程教育等融入其中,满足开展群众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形势监测研判、信息汇总研判、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需要,对因项目实施、脱贫攻坚、低保评定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采取“超前宣传、超前预防、超前研判、超前调解”的“四超前”措施,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提前加大政策宣讲,对共性问题马上研究办理,对重难点问题实行月研判工作例会制,持续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四是不断探索乡村德治。实施乡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爱家乡、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遵规守法。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大讲堂”,推行“道德积分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推进农村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社风文化、民风文化百花齐放。推进乡村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禅林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人员构成

禅林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工勤)编制14人。离退(职)休人员15人。遗属补助5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苍溪县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禅林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禅林乡2019年收支总预算667.0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66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66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03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7.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8万元、农林水支出29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7.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31万元,占36.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1万元,占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0万元,占5.91%;卫生健康支出21.94万元,占3.29%;城乡社区支出6.68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295.99万元,占44.37%;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5.8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33.7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9.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6.9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0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9.2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7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2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禅林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禅林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禅林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禅林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禅林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