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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3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初评、上报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涉及15个部门的“三十三证合一”,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357户,累计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0945户。

2.品牌质量工作:开展苍溪造品牌、质量“双提升”行动,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新注册商标141件,注册商标总量达1059件,成功创建苍溪猕猴桃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3.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县有机产品认证7件,有机基地认证面积达3249.99公顷,我县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经省质监局批复同意创建。

4.非公党建工作: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09个,为43个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为非公企业落实党建经费15余万元,返还党费12013元。

5.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帮扶项目12个、帮扶资金10万元,新建猕猴桃、瓜蒌、藤椒等特色产业园260亩,2018年脱贫63户224人。

6.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整改完成县人大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发现问题2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村社、街道、企业(店)等食安示范细胞50个,成功承办2018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示范演练。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组织2次全县特种设备培训,加大重要时节专项监督检查,妥善处理6.01电梯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与苍溪县人民医院、四川荣升电梯有限公司等开展政企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增食品小作坊备案287家,“三小”场所备案率达85%以上;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1264家,评定率达93%;餐饮单位(含103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1252家,完成率达92%,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28次,整改食品药械安全风险隐患560余项。

9.监管执法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2件,没收假冒伪劣、超期变质食品4700千克,货值金额49.3万元,罚款192.9万元,取缔不符合规定的“三小”场所41家。

10.扫黑除恶工作:治理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保健食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营销乱象23件。

11.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对全县62家冷冻猪肉及产品经营单位和37家市场开展两轮排查,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确保非洲猪瘟疫病不在我县发生。

12.消费维权工作:认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全年办理12315调解案件105件,调解率100%。

13.计量惠民工作:检定集贸市场、商场、餐饮业的衡器13352台/件、燃油加油机141台,强检卫生医疗系统医用计量器具1566台/件。

14.投融资理财维稳工作:组织兑付资金155.194万元,积极打击、稳控和化解非法集资活动。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执法监督股、食品生产销售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合同监管股、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管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品牌质量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计量与标准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财务装备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设置1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经检大队、运输市场所、陵江管理所、城郊管理所、东青管理所、五龙管理所、龙王管理所、元坝管理所、歧坪管理所、文昌管理所、东溪管理所、龙山管理所。执法机构:苍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下属事业单位2个:苍溪县计量检定测试所、苍溪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30.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3.68万元,增长8.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新引进和录用参公人员10人,同时开展苍溪猕猴桃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以及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三大创建”工作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0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4.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1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75万元,占82.68%;项目支出505.66万元,占17.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30.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3.68万元,增长8.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新引进和录用参公人员10人,同时开展苍溪猕猴桃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以及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三大创建”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9.7万元,增长21.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新引进和录用参公人员10人,同时开展苍溪猕猴桃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以及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三大创建”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6.35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12万元,占8.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1.53万元,占9.99%;住房保障(类)支出87.41万元,占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1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0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3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和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和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3.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37万元,完成预算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9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8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9万元,完成预算87.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7.23万元,下降12.1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2辆、其他(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8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66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开展苍溪猕猴桃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以及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三大创建”工作上级指导接待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10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9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专项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但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达到了预先绩效目标的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食品民生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市民的食品安全,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1662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200批次。

2.安全科普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100场次,时间3200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1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92%,提高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3.企业年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当年企业年报完成率达到100%以上。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4.“3.15”专项行动整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围绕消费领域里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2次;开展3.15主题活动20次;活动基本全覆盖。

5.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开展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12次全县特种设备检查;强化对压力管道、电梯和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监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民生专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不低于3200批次,食品快检不低于5000批次。

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1662批次,食品快检5200批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抽检监测(批次),开展食品快检工作(批次)

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不低于3200批次,食品快检不低于5000批次。

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1662批次,食品快检5200批次。

质量指标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抽样样品品种的覆盖率

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确保区域抽样样品的覆盖率≧90%

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区域抽样样品覆盖率达到9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全年内完成

全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工作开展成本(万元)

工作开展成本(万元)≦100

全年工作开展成本完成100万元

社会效益

确保全县市民的用食安全

确保安全无事故

2018年全县食品无重大安全事故

可持续效益

食品安全民生工作常态化

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认知率,确保区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预期全年群众满意度≧95%

全年群众满意度超过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科普宣传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不少于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不少于100场次,时间不少于3000分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不少于1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

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100场次,时间3200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1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92%。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播放相关视频资料(场次及时长),开展安全科普讲座(场次)。

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不少于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不少于100场次,时间不少于3000分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不少于12场次。

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100场次,时间3200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12场次。

质量指标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认知率。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

资金使用合规,宣传覆盖率达到92%。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全年内完成

全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工作开展成本(万元)

工作开展成本(万元)≦10

全年工作开展成本完成10万元

社会效益

强化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率。

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认知和维权能力。

进一步提升了群众食药安全认知和维权能力。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预期全年群众满意度≧90%

全年群众满意度达到9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企业年报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万元

执行数:

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确保应公示率达到95%以上。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当年企业年报完成率达到100%以上。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质量指标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完成。

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确保应公示率达到95%以上。

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企业公示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预计全年内完成

上半年完成企业年报公示,下半年完成企业清退等后续工作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万元)

完成成本(万元)≦6

全年工作开展成本完成6万元

社会效益

规范企业信用信息

提高企业信用度

提高企业信用度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3.15”专项行动整治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围绕消费领域里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低于10次;开展3.15主题活动不少于20次;活动覆盖面不低于95%。

围绕消费领域里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2次;开展3.15主题活动20次;活动基本全覆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次数);开展3.15主题活动(次数)。

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低于10次;开展3.15主题活动不少于20次。

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2次;开展3.15主题活动20次。

质量指标

规范市场行为,多方位覆盖活动。

活动覆盖面不低于95%。

活动覆盖面达到9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支出费用

控制支出费用(万元)≦10

完成成本10万元,严控支出费用

社会效益

规范消费市场,保障消费者利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5%

群众满意度≧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监管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万元

执行数:

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不少于12次的全县特种设备检查;强化对压力管道、电梯和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监管。

全年开展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12次的全县特种设备检查;强化对压力管道、电梯和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监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培训(次数),专项检查(次数)。

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不少于12次的全县特种设备检查。

全年开展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12次的全县特种设备检查。

质量指标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培训、监管工作。

资金合规使用,确保企业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的专业性。

资金合规使用,确保企业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的专业性。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完成时限≦365天

全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严格按要求控制支出费用

控制支出费用(万元)≦9

完成成本9万元,严控支出费用

社会效益

区域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确保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全年区域内特种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市场监管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食品民生专项项目、安全科普宣传项目、企业年报项目、3.15专项行动整治项目、特种设备监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食品民生专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安全科普宣传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企业年报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3.15专项行动整治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特种设备监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57万元,比2017年减少41.9万元,减少14.5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车辆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2018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和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和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2018年其他食品药品和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2018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执法监督股、食品生产销售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合同监管股、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管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品牌质量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计量与标准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财务装备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设置1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经检大队、运输市场所、陵江管理所、城郊管理所、东青管理所、五龙管理所、龙王管理所、元坝管理所、歧坪管理所、文昌管理所、东溪管理所、龙山管理所。执法机构:苍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下属事业单位2个:苍溪县计量检定测试所、苍溪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初评、上报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在编职工185人(其中公务员99人、工勤人员15人、参公人员22人、事业人员49人)。退休职工113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0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4.7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1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75万元,占82.68%;项目支出505.66万元,占17.3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2

2018年食品民生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食品民生专项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该项目投资10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完成上级的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1662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200批次。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更好的使用食品民生专项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2)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18年食品民生专项经费计划批复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上级的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1662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200批次。

3.项目绩效

通过食品民生专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

三、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方面: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上级下达的食品(含农副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县财政加大对食品民生专项经费的投入。

2018年安全科普宣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安全科普宣传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100场次,时间3200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1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92%,提高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更好的使用安全科普宣传专项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2)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18年安全科普宣传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8万份,播放相关视频资料100场次,时间3200钟,开展安全科普讲座12场次,宣传覆盖率达92%。

3.项目绩效

通过安全科普宣传专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2018年企业年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企业年报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当年企业年报完成率达到100%以上。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更好的使用企业年报专项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2)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18年企业年报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

3.项目绩效

通过企业年报专项项目的实施,当年企业年报完成率达到100%以上,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2018年3.15专项行动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3.15专项行动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围绕消费领域里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2次,开展3.15主题活动20次。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更好的使用3.15专项行动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2)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18年3.15专项行动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围绕消费领域里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3.15”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2次,开展3.15主题活动20次。

3.项目绩效

通过3.15专项行动项目的实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保障了全县人民的消费安全。

2018年特种设备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开展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12次全县特种设备检查;强化对压力管道、电梯和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监管。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更好的使用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2)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开展4次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维保单位专人培训;开展12次全县特种设备检查;强化对全县压力管道、电梯和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监管。

3.项目绩效

通过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人民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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