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4.车辆及驾驶人牌证管理;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7.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事故预防
大队紧紧围绕“死人事故少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的工作目标,强化路面管控,2018年度全县新装测速设备、智能卡口、球机12套。全县39个乡镇建立交管办,重点村设立220个劝导点,构建起“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公安机关主推”的工作模式。以各类专项行动为载体,全年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0余处,注销重点车辆20余辆,审验重点驾驶人2800余名,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均达100%,重型货车检验率达99.6%,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8.6%。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事故易发趋势得到根本性转变,万车死亡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27,事故预防成效显著。
2.秩序整治
交通违法行为常态打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10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600余起、饮酒驾驶500余起、醉酒驾驶20余起、“毒驾”4起、超速6000余起、非法改拼装车辆320余台、货车超限100余台次,卸载货物600余吨,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暂扣驾驶证650余本,吊销驾驶证10余本,极大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
3.宣传教育
充分落实社会化宣传、媒体随警作战等宣传措施,实时开展“大曝光”、“大警示”等教育行动,全年共曝光典型案例50余起,举办交通安全宣传30余次,开展执法大直播1次,发布“两公布一提示”6次,推送宣传短信24万余条,极大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素质。
4.车驾管业务
大队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先后投入60多万元新购自助服务机、高拍仪等专用设备,落实“四个减免”、“一证办”等便民措施。在机动车检测站、保险公司、邮政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车管业务代办站,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启用全国统一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号码资源100%向社会公开。实现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群众自主预约、自主选择考试等工作,有效缓解“考试难”问题。依托互联网等服务平台,网上办理23项车驾业务,实现网上缴费;启用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车驾业务信息告知、路况查询等131项网上服务功能。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06.4万元,支出总计2407.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561.75万元,增长34.15%。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辅警待遇提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支出减少13.64万元,下降0.56%,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2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1.65万元,占93%;其他收入154.75万元,占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0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22万元,占59%;项目支出981.78万元,占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2.25万元,支出总计2252.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44万元,下降1.93%,支出减少44.44万元,下降1.9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7.93万元,增长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大幅增长及交通管理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172.98万元,占9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2万元,占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14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15.71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5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和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17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4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购置公务用车及道路交通管理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8.91万元,占9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2万元,占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未增加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50.3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及道路交通管理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0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25.29万元,其他车型4辆,金额51.7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勤执法。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他车型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8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及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完成预算6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99万元,增长65.68%。主要原因是2018年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安保勤务业务接待数量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县各项检查、考察、学习、交流、验收、考核、办案等公务活动的来人来客接待5.0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费用”等2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3分,从评价情况使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限于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资金投入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吸取了一些教训也收获一定的经验,主要为: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本单位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目标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相关指标,强化动态监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能力,提升满意度水平。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项目预算编制、实施、核算等执行较好;二是项目经费更好的解决专项工作经费,提高交通管理效率;三是规范执法水平,提升违法犯罪打击率,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项目”、“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费用项目”等2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3.00万元,执行数为10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随着道路交通形势的变化,实际开展的工作量会超出预期值,增加预算成本。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报批新增项目预算。
2.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9万元,执行数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电子监控设备网络传输的畅通,实现交通安全防控信息资源关联共享,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推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协助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因项目为长期项目,但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电子监控点位建设与租赁同步进行预算增加,将该项目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3.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00万元,执行数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检验鉴定数与涉案财物数具有不可控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按规定严格控制检验鉴定数量,涉案财物管理及时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76万元,执行数为69.76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已消除《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中的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争取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5.道路交通事故办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00万元,执行数为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度顺利完成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刑事案件侦查处理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从而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化、及时率,有力推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部门预算参照上年数据编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事故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控制交通事故办案专项预算成本。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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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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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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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03.00万元 |
执行数: |
10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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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3.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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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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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完成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完成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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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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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项整治次数 |
≥12次 |
大队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已完成“百日平安会战”、春运、“春雷”行动、“夏安”整治、货车“双超”治理、“三驾”周末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世界杯酒驾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秋风”行动、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七座以上车辆超员50%整治行动和“冬攻”等一些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9367起,其中仅涉牌涉证就达256起。全年查处七座以上车辆超员50%的186起,查处量名列全市第一。交通违法人均现场查处量、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量和酒驾醉驾查处量始终名列全市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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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重点交通违法查处率 2、安全隐患排查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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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完成 |
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完成 |
已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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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专项整治成本 |
103.00万元 |
10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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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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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重点违法 |
预防及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全力以赴压事故保平安,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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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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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交通违法 |
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全力以赴压事故保平安,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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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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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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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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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17.9万元 |
执行数: |
117.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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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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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进一步规范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实现交通安全防控信息资源关联共享,有力推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协助交通违法、事故处理。 |
进一步规范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实现交通安全防控信息资源关联共享,有力推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协助交通违法、事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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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子监控及交通信号类抓拍点位 |
电子监控抓拍点位:135处;交通信号灯:41处 |
电子监控抓拍点位:135处;交通信号灯:41处 |
|
质量指标 |
信号传输 |
信息传输及时且图像还原度达到标准 |
信息传输及时且图像还原度达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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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实时信息传输 |
实时信息传输 |
实时信息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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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租赁成本 |
117.9万元 |
11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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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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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公共安全服务 |
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协助查破案件、重点车辆监控、安保勤务指挥 |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效益 |
交通管理 |
提高执法能力,精准管控查缉,提供交通大数据,高效提升交通管理分析、预防、处置能力 |
提高执法能力,精准管控查缉,提供交通大数据,高效提升交通管理分析、预防、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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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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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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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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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0.00万元 |
执行数: |
80.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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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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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支付。 |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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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案财物管理场所 |
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000余辆 |
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300余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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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机构 |
1处:年鉴定车辆1200余次 |
1处:年鉴定车1286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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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医学检验鉴定机构 |
1处:年医学鉴定60余次 |
1处:年医学鉴定56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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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 |
保障合法财产权益,确保涉案财物完整、有效 |
保障合法财产权益,确保涉案财物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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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
准确性100%,保障交通违法鉴定全覆盖 |
准确性100%,保障交通违法鉴定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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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管理及处置 |
涉案车辆按规定移送及处置 |
涉案车辆按规定移送及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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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时效 |
及时对交通违法车辆等鉴定,保障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时效出具 |
及时对交通违法车辆等鉴定,保障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时效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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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租赁成本 |
33万元 |
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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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涉案财物产生的相关成本 |
7万元 |
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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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成本 |
40万元 |
39.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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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财政资金 |
依托社会资源,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
依托社会资源,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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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费用 |
及时上缴国库 |
及时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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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执法规范化 |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 |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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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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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置 |
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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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1、鉴定结论 |
准确率100% |
准确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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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物持有人 |
财政解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
财政解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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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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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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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9.76万元 |
执行数: |
69.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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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9.7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9.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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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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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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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中学门口、岳东小学门口、文昌场加油站路段和陵江镇北门沟路菜市场(晟北市场)路口,因交通流量较大,人员密集,机动车超员现象严重,交通事故多发,被列为全县2017年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项目,按整治要求需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
岳东中学门口、岳东小学门口、文昌场加油站路段和陵江镇北门沟路菜市场(晟北市场)路口,因交通流量较大,人员密集,机动车超员现象严重,交通事故多发,被列为全县2017年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项目,按整治要求需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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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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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消除安全隐患 |
岳东中学门口、岳东小学门口、文昌场加油站路段和陵江镇北门沟路菜市场(晟北市场)路口 |
已按预期指标值完成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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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 |
根据各隐患点位,制定设备参数要求,制作招标标文件 |
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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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落实 |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落实 |
已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完成并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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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 |
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 |
已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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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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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预防及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预防及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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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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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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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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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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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00万元 |
执行数: |
55.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顺利完成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刑事案件侦查处理等。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所需正常经费开支。 |
顺利完成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刑事案件侦查处理等。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所需正常经费开支。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交通事故处理 |
3900余件 |
450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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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破案率 |
100% |
100% |
|||
交通事故处罚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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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交通事故办理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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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55.00万元 |
55.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交通执法规范化 |
加强执法规范化程序,提升执法力度 |
加强执法规范化程序,提升执法力度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 效益 |
交通事故 |
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费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9.48万元,增长42.79%。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工作中放管服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8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车辆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警营文化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公安机关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反映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赁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4.车辆及驾驶人牌证管理;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7.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现有编制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2人,机关工勤编制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6人,辅警12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2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1.65万元,占93%;其他收入154.75万元,占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40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22万元,占59%;项目支出981.78万元,占4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报送时效。我部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单位预算报表并将电子及纸质报表报送县财政分管股室,从未发生迟报现象。
2.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预算会议召开及文件下发后,单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在总结上年工作的情况下,安排部署新一年的工作实际,既要有预见性、又要有科学性、更要有操作性的提出项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及财会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
3.预算执行好。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一旦预算下达,我们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人员支出按月按政策支付,未发生拖欠人头经费情况。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原则;四是保证了决算编制人员与财政供养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在预算内确保经费用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等专项及时支付,并注重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好的绩效。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也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保障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同时严格预算管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正常发放;且按时对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工作,及时对部门评价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县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在大队班子和财务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下,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加之因为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经费保障不够及时。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2-1:2018年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开展了“百日平安会战”、春运保畅、“春雷”、“夏安”、“秋风”、“冬攻”、货车“双超”治理、“三驾”周末夜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等一系列行动。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9000余起,其中仅涉牌涉证就达250余起。根据预算制度和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认真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运行是否可持续等。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9.8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103.00万元,用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财政专项资金103.00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圆满顺利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我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民主评选、主动公示、及时发放、加强宣传,确保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3、项目绩效
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9000余起,其中仅涉牌涉证就达250余起。交通违法人均现场查处量、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量和酒驾醉驾查处量始终名列全市前三。有效预防及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审核及立项环节所花时间较长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2-2:2018年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视频监控融入到智慧交通中,使用视频对信号灯状态进行判断,并在视频中对车辆行为、车辆违章等进行车辆图像抓拍和跟踪,为公安交警部门有效打击超速、盗抢、黑名单机动车犯罪、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交通状况、加强治安管理等各种违法行为提供了信息。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9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117.9万元,用于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大队报县财政,通过审批,财政局下达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财政专项资金117.9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确保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顺利进行,我大队成立了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电子监控网络电路点位租赁项目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民主评选、主动公示、及时发放、加强宣传,确保电子监控网络使用通畅。
3.项目绩效
全年指挥调度响应时间减少20%,交通违法短信告知比例达到100%,城区行车速度提高15km/h,交通违法和事故减少30%以上,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改造接入视频14个,卡口联网率达100%,有效预警量1200余次,实现了情指一体、精准打击的目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审核及立项环节所花时间较长,新建电子监控抓拍点位后租赁费未及时纳入预算。
四、相关措施建议
因该项目具备长期性,建议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附件2-3:2018年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6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9.6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80.00万元,用于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财政专项资金80.00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采购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确保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顺利进行,我大队成立了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主动公示、及时支付,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项目绩效
(1)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300余辆。
(2)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机1处,年鉴定车辆1286起。
(3)事故医学检验鉴定机构1处,年医学鉴定56起。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审核及立项环节所花时间较长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2-4:2018年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消除安全隐患,大队根据文件要求在岳东中学门口、岳东小学门口、文昌场加油站路段和陵江镇北门沟路菜市场(晟北市场)路口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7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9.7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69.76万元,用于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根据招标采购成交通知书下达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69.76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确保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我大队成立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民主评选、主动公示、及时使用,预防及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
岳东中学门口、岳东小学门口、文昌场加油站路段和陵江镇北门沟路菜市场(晟北市场)路口,因交通流量较大,人员密集,机动车超员现象严重,交通事故多发,被列为全县2017年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项目,按整治要求安装红绿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审核及立项环节所花时间较长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2-5: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大队管辖道路通车里程11115公里;拥有机动车驾驶员13万余名,机动车12万余辆。2018年全年交通事故4503起。为顺利完成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刑事案件侦查处理等。县财政批复办理各类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刑事案件所需项目经费55.00万元。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5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9.5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55.00万元,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财政专项资金55.00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使用,我大队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经费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民主评选、主动公示、及时发放、加强宣传,预防及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
(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破案率100%
(2)交通事故处罚率90%
(3)交通事故办理及时率100%
全年通过快处快赔流程处理事故2230起,化解事故矛盾2107起,成功调解率达98.8%。全年处理道路交通事故4503起。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审核及立项环节所花时间较长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