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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开展监督检查。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控告申诉。受理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查办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纪律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基层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创了体制改革“苍溪模式”。

在全市率先完成纪检监察体制“三大改革”,实现机构大整合、人员大融合、工作大推进,派出纪工委经验被省纪委监委在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延伸时采纳,被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推广。

2.开创了精准监督“苍溪模式”。

巩固提升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成果,在全省率先建立六大网络版和手机版“监督直通车”,实现从县到乡到村到户“一条龙”公开,让群众监督、查询、评判、举报“零距离”,构建起精准监督的“天网”,工作经验被中央纪委作为创新成果展示。

3.开创了办案办信“苍溪模式”。

在全市率先建成县级办案中心,并得到省纪委监委的验收批复;在全省率先建立信访举报“三化”机制,实行信访阵地标准化、信访办理规范化、办理过程公开化,全年办案212件,达到历史高峰。

4.开创了乡镇纪委建设“苍溪模式”。

在全省率先建立“五化”标准、完成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被中央纪委作为创新成果展示,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被《四川日报》头版宣传推广。一年来,我县先后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全省组织工作联系县、信访举报工作示范县、省纪检监察学会理事县和纪检监察信息直报县。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13.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7.33万元,下降6.59%。主要变动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各项支出,规范财务管理,有效减少各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5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53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5万元,占67%;项目支出202.42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13.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7.33万元,下降6.59%。主要变动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各项支出,规范财务管理,有效减少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0.32万元,下降16.77%。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62万元,占87.6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3万元,占7.35%;医疗卫生支出14.43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培训费(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工资福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4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9万元,占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占2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本年未进行大修,进一步规范出车流程及费用审核。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59万元,下降39.2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和来苍考察批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19次;接待来苍考察学习团队20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的一年。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领导有力,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生态。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相符。我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专案支出” “大要案件集中办案支出”“脱贫攻坚支出”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相符。

1.纪检专案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9.19万元,执行数为68.09万元,完成预算的62.36%。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大了基层反腐力度,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务卡刷卡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财务管理,严格按预算支出和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大要案件集中办案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28.10万元,完成预算的85.4%。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纪律审查,敢于动真碰硬,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发现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大要案办理经费支出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研究大案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大要案办理费用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3.脱贫攻坚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3万元,执行数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贫困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困难群众求助项目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保障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完善项目管理基础工作,明确项目组织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项目单位工作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纪检专案支出

预算单位

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9.19万元

执行数:

68.0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9.1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8.09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大基层反腐力度,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我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办案212件

全年办案200件

全年办案212件

质量指标

满意率99%以上

满意率95%以上

满意率99%以上

时效指标

     全部办结

 全部办结

 全部办结

成本指标

109.19万元

68.09万元

68.0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全年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493.7万元

全年追缴违纪违法资金超过1000万元

全年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493.7万元

社会效益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9%

95%

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大要案件集中办案支出

预算单位

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万元

执行数:

128.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8.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大基层反腐力度,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我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办结大要案件23件

全年办结大要案件20件

全年办结大要案件23件

质量指标

无一件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发生

避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

无一件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发生

时效指标

全部办结

全部办结

全部办结

成本指标

150万元

128.10万元

128.1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追缴违纪违法资金927万元

大力追缴违纪违法资金

追缴违纪违法资金927万元

社会效益

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社会环境

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9%

95%

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支出

预算单位

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23万元

执行数:

6.2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2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2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贫困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

贫困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助57名贫困户脱贫,建成12亩产业园区

确保贫困户稳步增收,不返贫,大力发展产业

帮助57名贫困户脱贫,建成12亩产业园区

质量指标

产业园区收益良好,贫困户满意率95%

想群众所想,从根源上解决返贫问题

贫困户满意率95%

时效指标

实现每月一走访

每月一走访

实现每月一走访

成本指标

6.23万元

6.23万元

6.2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帮助每户增收3000元

助力贫困户稳步增收

每户增收3000元

社会效益

贫困户知党恩,干群关系进一步拉近

和谐干群关系,让贫困户知党恩铭党恩

贫困户知党恩,干群关系进一步拉近

生态效益

房前屋后政治,乡村风貌改善

整治贫困户人居环境,确保两不愁三保障

乡村风貌大幅提升

可持续效益

发展产业每年稳定为贫困户增收2000元

为贫困户发展可以持续增收的产业

发展藤椒产业每年为贫困户增收2000元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纪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91万元,比2017年增加27.84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监察委成立,转隶12人进入监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派驻派出机构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县纪委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县纪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组织部

2.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宣传部

3.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法规研究室

4.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5.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信访室

6.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办公室

7.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8.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案件审理室

9.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0.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11.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

12.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

13.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14.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

15.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16.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

下设机构:苍溪县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开展监督检查。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控告申诉。受理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查办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政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纪律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基层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人员概况。

县纪委机关现有编制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39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临聘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5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53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5万元,占67%;项目支出202.42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评价目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的一年。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领导有力,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生态。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相符。我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8分,我委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项目经费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二)存在问题。

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由于部门预算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健全,财政资金支出重点不突出与普惠不够问题并存。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我委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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