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股、法律事务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科技信息股、财务保障股、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
(一)办公室
三定职责 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统筹协调、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公务接待、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及警车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公文审核、目标绩效管理、应急、综合治理、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中心工作 承担维护国家安全、改革创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扫黄打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森林防火、防震减灾、道路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2345”热线办理、县域经济发展、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安苍溪建设、文件资料汇编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三定职责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三)法治股
三定职责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全面依法治县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法备案。负责依法治县绩效管理、重大政务督办工作。
中心工作 承担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四)法律事务审查股
三定职责 指导办理县级有关涉法事务。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县政府行政合同,组织对重大复杂合同的论证。组织县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意见。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办理本单位涉法事务。
中心工作 承担质量、有机示范县建设、参与处理涉及行政合同、涉建领域(除农民工工资外)、重大工程项目、征收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三定职责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中心工作 负责违法建设整治、城镇建设(处理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三定职责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中心工作 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
三定职责 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中心工作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网格化、城乡基层治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三定职责 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本系统文化建设、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对外法治宣传及法治文化建设。
中心工作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卫计(重大疫病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环境保护、禁毒、污染防治、未成年保护(县级层面)、铁路护路法治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定职责 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
中心工作 承担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规划、帮教安置、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和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工作、城乡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医患纠纷处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统筹城乡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股
三定职责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证处及公证处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考核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服务行业相关协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民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心工作 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商环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本系统的“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股
三定职责 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宣传和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工作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
中心工作 承担双创、河长制、水土保持、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二)财务保障股
三定职责 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中心工作 承担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基本建设管理(含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具体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项目资金争取、经济合作、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三)政治部
三定职责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表扬奖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心工作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联挂帮扶、机构编制、党建带群建、行政效能建设、党史、文化体育旅游、语言文字、“两纲”实施、计划生育及母婴安全、统战、双拥、工会、群团、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及巡察整改、平安建设(政治安全)、东西部协作、移民、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保护(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和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四)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
中心工作 承担县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维权、农民工服务保障、民生实事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十五)公证处
工作职责 依法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宣传社会主义法治,预防纠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工作 服从全局中心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党委书记、局长 王述群
工作分工:
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90.09—1993.07 就读于苍溪师范学校,任苍师《校园文学》副编辑;
1993.07—1998.07 苍溪县柏杨乡小学任教,担任该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职函授学习于遂宁师院中文系;
1998.07—2001.10 苍溪县岳东初级中学任教,兼任学校团总支书记,在职函授于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2001.10—2006.12 参加县委组织的干部公推公选,竞选为苍溪县运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其间:2005.03,参加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提升学习;2005.03—2006.10,参加清华大学在职学习,获行政管理结业证书);
2006.12—2009.07 苍溪县运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十五届人代会代表;
2009.07—2011.12 苍溪县运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12—2016.06 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苍溪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2016.06—2019.02 苍溪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2019.02—2021.10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2021.11—2023.03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23.03—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党委副书记 张泽生
工作分工:
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公证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移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应急管理、保密、改革创新、“放管服”改革(县级层面)、平安建设(公共安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档案管理、文电会务、建议提案办理、维护国家安全、“扫黄打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森林防火、防震减灾、道路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县域经济发展、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12345”热线办理、巡察工作及巡察整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会、联挂帮扶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公证处(伙食团),联系龙山片区司法所、文昌片区司法所,完成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个人简历:
1997.09—1999.07 成都气象学院会计专业学习;
1999.07—2000.11 待业;
2000.11—2005.08 原马桑乡人民政府工作(其间:2004.04,取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2005.08—2019.03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其间:2013.11,任县行政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2015年因机构改革,行政调解协调中心降格为股级,保留副科级待遇);
2019.03—2019.09 苍溪县司法局工作,保留副科待遇干部;
2019.09—2023.03 苍溪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2023.03—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赵 剑
工作分工:
负责调解及诉源治理、促进法治、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规划、帮教安置、科技与信息化、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和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工作。承担宣传和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平安建设(网络舆情管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牵头协调工作、电子政务平台、双创、河长制、水土保持、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城乡环境整治、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医患纠纷处理等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科技信息股,联系云峰司法所、东青片区司法所,完成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个人简历:
1994.07—2000.12 苍溪县江南镇政府工作,先后担任公安员、统计员职务;
2000.12—2002.12 苍溪县伏公乡政府工作,任核算中心会计;
2002.12—2006.04 在苍溪县白鹤乡政府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等职;
2006.04—2007.09 在苍溪县经合局工作;
2007.09—2012.08 苍溪县司法局工作,任办公室主任;
2012.08—2013.06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委员;
2013.06—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尧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司法鉴定、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承担违法建设整治、城镇建设、质量、有机示范县建设、县级层面重大信访工作、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商环境建设、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分管法律事务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股,联系元坝片区司法所、龙王片区司法所,完成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个人简历:
1997.09—2000.07 四川理工学院(原四川轻化工学院)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2000.07—2008.04 四川神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8.04—2009.09 苍溪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
2009.09—2012.11 苍溪县白驿镇(其间:2009.09—2012.10,任苍溪县白驿镇党委委员;2009.10—2012.11,任苍溪县白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2.11—2014.03 苍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副科级干部;
2014.03—2017.04 苍溪县政府法制办任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7.04—2019.02 苍溪县政府法制办任主任;
2019.02—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芹
工作分工:
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卫计(重大疫病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禁毒、平安建设(法治宣传)、维权、财务装备保障、基本建设管理(含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具体实施)、项目储备、项目资金争取、重大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民生实事等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股、普法依法治理股、财务保障股、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东溪片区司法所、歧坪片区司法所,完成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个人简历:
2009.09—2011.05 阆中市峰占乡大学生村官;
2011.05—2015.12 苍溪县司法局科员;
2015.12—2016.03 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2016.03-2016.06 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16.06—2018.06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8.06—2020.12 苍溪县运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其间:2019.0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2020.02—2020.06,广元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工作);
2020.12—2022.04 苍溪县运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2022.04—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向 莼
工作分工:
承担全系统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党史、干部任免、干部监督、人才、人事、机构编制、表彰奖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风行风建设、平安建设(政治安全)、党建带群建、关心下一代、文化体育旅游、语言文字、“两纲”实施、计划生育及母婴安全、双拥、群团、统战、统计、行政效能建设、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域社会治理、城乡基层治理、反邪教、人民防线、网格化、案件评查等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联系陵江司法所、五龙片区司法所,完成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个人简历:
2006.09—2011.06 渤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2011.06—2014.10 待业;
2014.10—2015.10 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科员(试用期);
2015.10—2019.06 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科员,其间: 2016.03登记为公务员;
2019.06—2020.04 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2020.04—2021.04 苍溪县司法局云峰司法所所长(试用一年);
2021.04—2023.05 苍溪县司法局云峰司法所所长;
2023.05— 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