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20号(政府二办公区三楼)。全局共设11个股室,管理7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基层管理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58人。其中,局机关24人(含机关工勤4人)、局属事业单位88人、基层管理所46人。现有局领导班子9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5名(含兼职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
主要职能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一)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苍溪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上级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拟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全县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全县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
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审计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矿产资源管理股)。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和成果统计,监督管理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行为。承担县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多规合一”。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资质的初审工作。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规划管理股。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负责城镇(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对城镇(乡)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规划执行管理;负责规划执法监督的业务指导;承担苍溪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地质灾害防治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督察信访股(人事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的协调处置。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拟定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事务。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十、财务与资金运用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办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县本级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王琦 党组书记、局 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个人简历:
1995.07—1996.01 苍溪县城环局下派到龙山镇人民政府工作;
1996.01—1997.07 苍溪县城环局规划科员;
1997.07—1999.07 苍溪县建委城建股副股长;
1999.07—2003.02 苍溪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2003.02—2012.01 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2012.01—2012.08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2012.08—2013.08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工程师
2013.08—2014.01 苍溪县元坝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2014.01—2016.04 苍溪县元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4—2019.03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2019.03—2022.04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22.04—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苍溪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曾 倩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荣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目标绩效、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和矿山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民生工程相关工作。
杨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研监督实施、规划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负责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涉建领域信访化解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2017.07—2021.01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
2021.01—2021.09 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2021.09—2022.05 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2022.05— 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赵洪武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何朝友 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督察、信访维稳、组织人事、统战、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关心下一
代、精神文明建设、土地整治工作。统筹负责全面从严治党、政法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个人简历:
2008.02—2014.12 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工作
2014.12—2019.03 苍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019.03—2022.05 苍溪县行政审批局工作
2022.05—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谢继东 副局长(兼)、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县征拆中心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97.08—1999.02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月山国土所工作
1999.02—2001.11 苍溪县原土鲤乡武装部副部长
2001.11—2011.07 苍溪县白驿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2011.07—2011.10 苍溪县白驿镇党委副书记
2011.10—2016.04 苍溪县白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4—2020.05 苍溪县东溪镇党委书记
2020.05—2021.10 苍溪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2021.10—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主任(其中,2021年11月9日兼任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向往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局长(兼)
工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相关工作。统筹负责依法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1998.11—2010.12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文昌管理所工作
2010.12—2021.09 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2021.09—2022.05 苍溪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2022.05—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苍溪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