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苍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设国家消防救援站1个(解放路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4个(苍溪县歧坪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苍溪县东溪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苍溪县云峰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苍溪县龙山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何中华
负责防火、战训工作。
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 童小兵
负责政治、后勤工作和大队法制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