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0部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背景材料
根据今年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县应急管理局协助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修订,重新明确县委宣传部等25个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征求县各防指成员单位意见,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对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泥石流灾害、因降雨引发的滑坡灾害、雍塞体堵塞河道、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7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城乡统筹、突出重点,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确保防汛安全、城乡抗旱供水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苍溪县人民政府调整完善了苍溪县应急委员会,下设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设指挥长1名,常务副指挥长2名,副指挥长5名。明确了县防指职责和25个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日常办事机构为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行政村、城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
第三部分为预防、预警和调度会商。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气象、水利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防洪灾害时,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乡镇做好相关准备。专项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具体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县防指、应急部门审批或备案。建立嘉陵江中、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应急部门及时收集、核实、汇总水旱灾情。各级防汛部门要落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建立完善雨情、汛情、旱情、险情、会商调度机制,根据气象预警和防汛应急响应等级,防汛调度分为Ⅳ、Ⅲ、Ⅱ、Ⅰ调度。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按照水旱灾害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红色响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县防指及时派出专家组,设前、后方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等10个工作组,开展防汛救灾处置工作。Ⅱ级应急响应(橙色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县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设前、后方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等10个工作组,开展防汛救灾处置工作。Ⅲ级应急响应(黄色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派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Ⅳ级应急响应(蓝色响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研判当前防汛抗旱形势,针对性安排部署。响应终止,视汛期、旱情、险情和灾情变化,宣布结束响应。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重点明确了通信与信息、应急机械装备、应急抢险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社会动员、技术、培训演练等11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重点明确了善后处理、社会救助、防汛抢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防汛工作评价、奖励和责任追究6方面工作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重点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