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我县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27.17万元(含第一批已下达川财农〔2020〕164号8897万元、川财农〔2021〕7号245万元),《苍溪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苍财社〔2021〕57号)下达我县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95万元,合计22722.1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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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苍溪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