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苍溪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2-09-29 字体: [ ]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民政局

关于苍溪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

专职工作者笔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

公    告


按照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的要求,已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初审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核的依据,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对象

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超过6:1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对象为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22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3日(8:30-12:00、14:30-18:00)到苍溪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苍溪县城江南干道二段12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供3天内2次川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适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cx.gov.cn/)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采用从高到低的方式排序。

二、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入围面试考生须在2022年10月24日(08:30—12:00、14:30—18:00)到苍溪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苍溪县城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打印日期在资格复审前5日内视为有效);

③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递补人员须于2022年10月25日(08:30—12:00、14:30—18:00)前往苍溪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苍溪县城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3天内2次川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请各位考生自行研判,提前做好资格复审相关准备。

(二)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2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事项

面试考核方式、面试内容、成绩公示等事项详见《关于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四、防疫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

(二)考生领取笔(面)试准考证、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前应至少提前10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参与本次考核的所有考生需遵循以下防疫事项:

1.领取笔(面)试准考证,所有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川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请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领取笔(面)试准考证。

2.笔(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考核的所有环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前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八)领取笔(面)试准考证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领取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苍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导致考试时间有所调整,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cx.gov.cn)予以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0839—522020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08

苍溪县民政局:0839-6091263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9—5229022

本公告由苍溪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苍溪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