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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彭店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彭店乡东岳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 彭店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20〕47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批准征地用…
县征拆中心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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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元坝用城米厂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元坝镇庆宪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元坝用城米厂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9〕985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批准征地用途:工业用地…
县征拆中心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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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龙山镇龙宝村房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龙山镇龙宝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龙山镇龙宝村房屋建设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20〕47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批准征地…
县征拆中心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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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清小学灾后重建补充征地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陵江镇三清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三清小学灾后重建补充征地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08〕1237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县征拆中心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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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陵江镇群辉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广元苍溪江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4〕1115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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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石灶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东溪镇石灶社区(原宋江村四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石灶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9〕841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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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职能简介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3.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控辍学,尤其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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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苍溪县城供水工程取水口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浙水乡坪江社区六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苍溪县城供水工程取水口搬迁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9〕549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
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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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精神,我们拟对2019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予以嘉奖,在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共有573人符合奖励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情况反映者,请于2021年6月2日前与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联系,联系电话:0839-5223796。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2021年5月25日苍溪县2019年度拟嘉奖公务员(参公人员)名单(2019年度考核时单位及职务 共573人)一、乡镇权 利 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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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苍溪县城西客运站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陵江镇三清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苍溪县城西客运站项目。二、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08〕1363号。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批准征地用途…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