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推进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快政策落实。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课题调研;三是对国家层面即将出台的政策,加强研究,提前谋划,做好调查摸底、诉求梳理、风险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
2.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一是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全面摸清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基本情况,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挖掘安置潜力、拓展安置渠道,落实安置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新的量化打分政策,坚持以量化得分高低作为岗位选择的第一依据,将安置工作与部队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体现鲜明的安置导向,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安置”。三是做好移交安置转业军人的岗前培训工作。
3.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坚持就业导向,推动形成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体系。构建以专门培训机构为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教育培训机制。二是扩大就业创业渠道,加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退役军人就业推介和招聘活动,积极对接公共就业招聘网站和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络和实体平台。
4.开展双拥文艺演出。充分发挥“苍溪县双拥艺术团”作用,创作更多优秀的双拥文艺节目,广泛开展“讲英雄故事”、“走进军营”和“走进新农村”活动,营造拥军优抚社会氛围。
5.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组织做好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的双拥工作。努力服务驻苍部队建设,建立健全拥军支前协调机制,推进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常态化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增强军人军属荣誉感。
6.加大优抚优待保障力度。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及时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体系,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及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退休干部相关待遇。二是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三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做好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以及新办、补办、调整评定残疾等级和伤残抚恤关系转接工作,开展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巡回医疗、残疾军人辅具配备等工作。四是及时受理、审核、上报各类优待抚恤补助申请,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优待工作机制。
7.做好信访接待咨询服务。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重点信访事项督办、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加大信访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力度。建好用好网络信访平台,开通信访咨询及投诉举报值班热线电话。组织力量带案下访、实地督导,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苍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苍溪县光荣院、苍溪县军休所。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工勤)编制15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854.9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未纳入2019年财政部门预算,2020年收支规模因人员及项目增加而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7854.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5.39万元,占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9.57万元,占9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785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2万元,占5.2%;项目支出7448.04万元,占9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54.9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设立单位,未纳入当年财政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9.5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8.56万元,占95.2%;卫生健康支出361.05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0.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19.57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74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设立单位,未纳入当年财政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6.62万元,占95.9%;卫生健康支出287.60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61.1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工作中涉军维稳、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拥军优属、优抚事业单位、烈士陵园等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5506.6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对象的定量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0年预算数为60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019年度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资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设立单位,未纳入当年财政部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3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5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0.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设立单位,未纳入当年财政部门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退役军人工作中涉军维稳、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拥军优属、优抚事业单位、烈士陵园、烈士共祭、双拥等工作性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伤残军人抚恤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安置(项):指离退休人员工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019年度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等补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