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2.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
3.分类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
4.指导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培训。
5.负责干部推荐、联审、考察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县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
7.承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撤销、改选、换届等备案审査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先、评优及表彰的事务性工作。
9.完成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2.大力组织党员提能。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教育培训。
3.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七一”建党99周年庆祝活动,走访慰问机关困难党员。
4.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开展全县驻村帮扶力量培训。统筹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双联”、“走基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5.牵头做好全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我县成功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机关。
(二)人员构成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3人。离退(职)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2020年收支总预算112.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2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2020年收入预算112.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万元,占3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12万元,占6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2020年支出预算1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2万元,占39.4%;项目支出27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2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1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72.2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改制及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4万元,占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占4.22%;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占3.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共产党事务26(款)事业运行50(项),2020年预算数为36.74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共产党事务2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项)2020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开展党建及驻村帮扶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较2019年预算下降91%。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减少32.21万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单位改制及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建工作(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建工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和驻村帮扶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