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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时间:2023-03-17 来源:苍溪县林业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体现公开、公平,强化公众参与,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2〕228号 )的有关要求,现对苍溪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7日 至2023年3月21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  话:0839-6091236;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9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

邮政编码:628400;

电子邮箱::294609903@qq. com。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 861号、自然资办函〔2020〕 458号、办函保字〔2022〕 99号等文件要求和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一)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部分地块,面积调整为2835.1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1941.87公顷,一般控制区893.23公顷。调整区域主要涉及人口密集分布区、集中连片耕地区、矿业权及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调整地块。

(二)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整体调出东河景观片区和红军渡景观片区,对三溪口景观片区进一步整合优化保留为森林公园。面积755.11公顷, 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

(三)四川苍溪梨仙湖省级湿地公园,整合优化部分地块,面积调整为545.38公顷, 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调整区域主要涉及人口密集分布区、集中连片耕地区及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调整地块。

(四)四川苍溪田菜斑竹林白鹭市级自然保护区,整体撤销,不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苍溪县自然保护地面积为4135.59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1941.87公顷,一般控制区2193.72公顷。


附图:1.苍溪县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2.苍溪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苍溪县林业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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